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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學生家長們的一封信

各位學生家長:

你們好。 交通安全關係到家庭的幸福,為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 避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 讓安全與您的孩子相伴, 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請您支援和配合交通民警做好校園交通安全工作, 讓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 從小培養幼兒學生文明交通習慣, 規避交通違法行為, 做一名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學生。

一、懇請學生家長抽出一點時間, 和孩子一起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我國每年有超過1.85萬名14歲以下的兒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在涉及兒童的交通事故中, 半數是因為兒童在步行、騎車或乘車過程中自身違法行為引起的。

因此。 教育兒童學生過公路、乘車等交通安全常識非常必要, 用我們的一點點時間, 換取孩子一生平安。

二、教育孩子要乘坐車況好, 牌照齊全的車輛。 不乘坐無牌照、無保險、車況差、超員和報廢車輛;遠離“黑校車”。 乘坐校車或公車時不要把頭伸出車窗外, 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 並一定要從車右側門上下, 下車後不要突然橫穿馬路。

三、教育孩子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 12周歲以下兒童不要騎電動車、自行車上路, 不滿12周歲不要搭乘摩托車, 騎車時不要雙手離把、不要戴耳機聽音樂、打手機, 騎車時不准載人。 遠離駕駛“鬼火”摩托車飆車的違法行為。

四、教育孩子上學、放學及平時外出活動不要在馬路上遊玩、嬉戲,

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過”。 要從人行橫道或過街天橋過馬路。 當橫過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 一定要下車推行通過。 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隨意橫過公路, 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五、不闖紅燈。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在人行橫道燈為綠燈時, 要走人行橫道通過公路。

六、家長在駕車接送學生時, 應主動服從交警和學校安保人員的指揮, 要有序停靠車輛, 要安全文明行駛, 不得亂停亂靠, 不得超速超員, 不得闖紅燈, 不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孩子的交通安全是您和我們每位交通民警最大的牽掛, 交通安全關係到孩子的一生, 也維繫著您一家的幸福。 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 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起,

從現在做起, 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祝願您家庭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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