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在三年前認識的, 那個時候我們互相一見鍾情, 不久以後就確立了關係。 我們感情一直都挺好, 男友是一個特別體貼的男生,
我當時也沒想別的, 就覺得既然我認定了這個人, 那麼婚前同居也是很正常的, 可是有一次我媽來看我的時候, 突然發現我們兩個同居的事實, 於是就把我罵了一頓, 說女孩子結婚前就跟別人同居就是不矜持的表現, 我知道我媽是害怕我不小心懷孕, 所以我就跟我媽一再解釋。
其實我覺得准婆婆是一個很好的人, 她一直跟我說以後要給我們買房子, 因為兩代人住在一起難免會有隔閡, 聽到准婆婆這樣說我特別感動, 因為我覺得像准婆婆這麼善解人意的人已經太少太少了, 這就更加堅定了我要嫁給男友的信念。
兩個月後,
在雙方家長的支援下,
我們準備結婚。
准婆婆答應給我們全款買一套房子,
我媽聽了特別高興,
但是後來我無意中知道准婆婆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我心裡雖然很不開心但是我什麼也沒說。
但是這事還是被母親知道了,
我媽拉著我就走, 說這個婚不能結, 我覺得我媽太過勢利了, 就安慰我媽說我和男友是真心相愛的, 就算沒有錢我也要嫁給他, 母親指著我的腦門說我是個傻瓜, 說我要是跟男友結婚, 以後在婆家一點兒地位都沒有, 執意要讓我跟男友分手。
母親的做法受到眾人一致稱讚, 他們都說母親做的對,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好, 我割捨不下和男友這麼多年的感情, 可是我又不能把母親的話當做耳旁風, 你們說我該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