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考啦,這66個崗位等您來!

2017年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員需求, 優化人員結構,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 中共衢江區委辦公室、衢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區委辦發〔2008〕70號)和衢州市衢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區監察局《關於印發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衢區人勞公〔2008〕106號)精神, 經研究, 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衢江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畫

衢江區事業單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6名。 具體單位、崗位、計畫人數及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範圍、物件和條件

(一)招聘範圍、物件

1.崗位代碼為003的崗位, 面向全國範圍招聘;其他崗位面向衢州市戶籍人員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

2.全國211、985院校(不含二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3.以上戶籍要求以2017年9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4.2017年9月9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並已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報考。

7.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 應聘相應崗位的人員, 若不願高職低聘或轉聘的, 不得報考。

8.現為衢江區事業單位聘用的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現為衢江區之外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 還需在註冊報名、資格初審期間, 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現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否則, 不得報考。

9.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統一招聘、統一調配。 若不願服從統一調配的, 不得報考。

10.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遵守紀律, 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9月9日至1999年9月8日期間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經驗)的計算, 統一截止到2017年9月9日。

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中填報或提交的報考資訊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

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採用按單位按崗位的辦法, 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式進行招聘。

(一)招聘資訊發佈

2017年9月1日前, 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j.qjq.gov.cn/)、“衢江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公眾平臺向社會發佈招聘資訊。

(二)報名方式和程式

本次招聘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不設現場報名。

1.註冊及報名

報名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報考人員上網註冊個人真實資訊後, 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只限報考其中一個崗位,

僅註冊未選擇報考職位的, 視為報名無效。 在此期間, 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已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7時。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 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並查詢是否完成, 未按時繳費確認的, 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根據浙財綜字費〔2007〕7號文件規定, 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貧困家庭考生應于2017年9月15日17時前將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影本拍照發到指定郵箱(383966180@qq.com),經審核後免除其考試費。

5.公佈核減職位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計畫數與報名繳費人數1:3比例開考。招聘計畫數與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畫數將相應核減直至核銷。核減(核銷)計畫將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佈。

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自核減計畫公佈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6.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並按准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採用閉卷形式。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寫作》兩個科目,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筆試的考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3.筆試結束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資格複審及面試。

(四)現場資格複審

筆試結束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複審對象。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複審對象。

資格複審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名簿(或印有本人戶口資訊的戶口名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影本。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影本: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資格複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委託他人代為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網站通知。

(五)面試

1.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物件。

3.面試的組織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4.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另行通知。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4.體檢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另行通知。

5.體檢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核物件。考核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式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自動放棄考核資格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擬聘用物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還應憑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資格或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試用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於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具體違約金數額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新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後須在衢江區各級事業單位服務滿3年(公務員錄用、參軍、全日制碩研入學除外)。

區畜牧獸醫局已申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若今後經過審批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現行政策條件下,本次招聘錄用的人員,除已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外,均須分流安置或轉為工勤崗位留用。

四、注意事項

1、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資訊,並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

2.本次招聘過程相關資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一般只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佈,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公告)資訊。

3.衢州市戶籍包含衢江區、柯城區、龍游縣、江山市、常山縣、開化縣戶籍。

4.通過招聘程式,人員被聘用後,納入衢江區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實行聘用制、崗位管理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待遇對應崗位性質,按衢江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6.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針對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衢江區無關、與本次招聘無關。

7.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繫(聯繫電話已列在計畫表上)。

8.本次招聘工作在區紀委(監察委)派駐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組監督下進行。

9.本公告有關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解釋。

附件:1、2017年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畫表;

2、2017年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貧困家庭考生應于2017年9月15日17時前將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影本拍照發到指定郵箱(383966180@qq.com),經審核後免除其考試費。

5.公佈核減職位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計畫數與報名繳費人數1:3比例開考。招聘計畫數與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畫數將相應核減直至核銷。核減(核銷)計畫將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佈。

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自核減計畫公佈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6.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並按准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採用閉卷形式。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寫作》兩個科目,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筆試的考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3.筆試結束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資格複審及面試。

(四)現場資格複審

筆試結束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複審對象。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複審對象。

資格複審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名簿(或印有本人戶口資訊的戶口名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影本。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影本: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資格複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委託他人代為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網站通知。

(五)面試

1.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物件。

3.面試的組織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4.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另行通知。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4.體檢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另行通知。

5.體檢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核物件。考核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式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自動放棄考核資格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擬聘用物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還應憑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資格或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試用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於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具體違約金數額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新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後須在衢江區各級事業單位服務滿3年(公務員錄用、參軍、全日制碩研入學除外)。

區畜牧獸醫局已申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若今後經過審批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現行政策條件下,本次招聘錄用的人員,除已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外,均須分流安置或轉為工勤崗位留用。

四、注意事項

1、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資訊,並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

2.本次招聘過程相關資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一般只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佈,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公告)資訊。

3.衢州市戶籍包含衢江區、柯城區、龍游縣、江山市、常山縣、開化縣戶籍。

4.通過招聘程式,人員被聘用後,納入衢江區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實行聘用制、崗位管理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待遇對應崗位性質,按衢江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6.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針對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衢江區無關、與本次招聘無關。

7.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繫(聯繫電話已列在計畫表上)。

8.本次招聘工作在區紀委(監察委)派駐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組監督下進行。

9.本公告有關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解釋。

附件:1、2017年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畫表;

2、2017年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