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結婚五年多了, 她長得漂亮高挑, 我對她一見鍾情, 主動追求的她, 當初給了她五萬彩禮, 才舉行了婚禮。
結婚之後, 我就去了城裡打工,
我家裡還有一個妹妹, 我們兄妹感情特別好, 我上大學都是靠她打工掙錢, 我結婚的彩禮, 是她拿出了所有積蓄。 如今, 她在老家照顧媽媽, 我也挺放心的。
今年, 妹妹年紀不小了, 我媽托人給她介紹了一個男人, 聽說人很實在, 就是條件一般, 不過我覺得人品好就行, 錢是慢慢賺來的。 但妹妹結婚後, 就沒人照顧我媽了, 妹妹跟妹夫商量之後, 決定把母親接過去照顧, 因為我在城裡還沒有買房, 我媽住過去也不方便。
出嫁那天, 我決定送給妹妹一輛十萬的小汽車, 當做陪嫁, 讓她風風光光的嫁出去。 婚禮結束之後, 我就回了城裡, 老婆打電話問我, 給了多少禮金, 我如實回答, 沒想到老婆火冒三丈。
“我們自己沒房沒車, 你一下就給你妹妹十萬, 有跟我商量過一句嗎?”
“沒有妹妹就沒有今天的我, 她為我付出那麼多,
第二天, 老婆居然從娘家跑來城裡, 跟我吵鬧, 我懶得理她, 可她卻威脅我, 如果我不把汽車拿回來, 就要跟我離婚。 她辛苦帶孩子, 我每月才給兩千, 妹妹出嫁卻直接給十萬,
我不想離婚, 但是汽車我已經送出去, 沒有臉再要回來, 大家說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