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3歲的時候, 看到你喜歡吃飯菜,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5歲的時候, 看到你喜歡的玩具,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7歲的時候, 背著書包去上學,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11歲的時候, 炫耀你的多才多藝,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13歲的時候, 考試成績如願,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15歲的時候, 感受到異性的青睞,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17歲的時候, 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19歲的時候, 考入理想的學校,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畢業了, 找到可心的工作,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結婚了, 夫妻感情很好,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有了孩子, 父母幫你照看, 感覺自己很幸福;
當你渴的時候, 給你一瓶水;當你孤獨的時候, 有人陪你;當你累了, 躺在柔軟舒適的沙發上;當你受委屈的時候, 有人為你排解;當你被人關心呵護的時候, 這都是點點滴滴的幸福;
對物質財富的追求, 僅僅是欲望的滿足, 而不是幸福的真諦;
幸福雖然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但每一個時期幸福的概念卻是不一樣的;
幸福, 應該是心靈深處微妙的感受, 是一種體會, 一種知足的心境;
作為一個法官, 在工作上可能感覺沒有上訴案件就是幸福, 沒有加班就是幸福, 沒有壓力就是幸福, 沒有當事人誤解就是幸福;
幸福沒有標準, 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也不一樣。
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