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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了,香蠟紙燭滿山燒

清明季節, 禁止香蠟紙燭和鞭炮進墓地, 防止森林火災, 已是多年的熱門話題。 近日, 市森林公安有關人士介紹, 去年清明期間, 安順僅有兩起森林火災, 分別發生在西秀區和紫雲縣。 紫雲的這一起還是割草燒坡引起的, 不屬於香蠟紙燭之禍。 對此, 感慨良多。

清明, 是中國人祭祖掃墓的日子, “每逢佳節倍思親”, 人們要到墓地祭拜, 表達對逝去親人的感恩之情。 那些萬里之遙的海外炎黃子孫, 也要風塵僕僕回故鄉, 尋根問祖, 感恩懷親。 “一方矮矮的墳墓, 我在外頭, 母親在裡頭”, 餘光中的詩句, 最能抒發人們的清明情懷。

連毛澤東這樣的偉人, 回家鄉祭拜父母墳墓時, 也無不感慨地說:“教我者黨, 生我者父母也!”每年清明公祭軒轅黃帝活動, 成千上萬海內外中華兒女懷著一顆“我的中國心”, 從四面八方紛至遝來, 典禮隆重, 聲勢浩大, 國家領導人主持祭祀大典。 幾千年形成的中國傳統和文化, 承前啟後, 熠熠生輝。 這在全世界獨一無二。

然而, 繼承傳統也要與時俱進。 上墳燒香點蠟、燃放鞭炮的習俗, 隨著社會文明進步, 該值得改一改了。 否則, 烏煙瘴氣的“祭祀”, 既污染空氣, 還會引發山林火災, 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那些年清明, 因燃燒香蠟紙燭、燃放鞭炮惹事闖禍者, 大有人在, 有的還構成刑事犯罪。 我的一個朋友告知一個真實的故事,

他家每年上墳時, 經常遇到附近人家也去上墳, 但這家人不顧周圍有樹有草, 肆無忌憚燒香燒紙, 點放鞭炮, 終於有一年引起火災, 害怕“惹火燒身”受到追究, 墳都不上了, 趕緊溜之大吉。 當然最後也跑不掉, 受到追究處罰。 想必祖宗先人九泉之下也“與時俱進”, 保佑不了不遵紀守法的人!

多年來, 每年清明前夕, 政府及有關部門就要發佈通告或提出倡議, 宣導文明祭祀, 禁止在墓地燃放鞭炮、焚燒香蠟紙燭, 並通過媒體等“廣而告之”。 清明期間, 很多地方要派人“圍追堵截”, 嚴禁香蠟紙燭和鞭炮進入山林墓地。 可是, 年年“安民告示”, 年年禁而不止, 偏有那麼些人不信邪, 將“明文規定”置若罔聞, 我行我素, 管他周圍是草還是林, 香蠟紙燭照樣燒,

鞭炮照樣放, 真是任性得很。

法治社會, 就是要依法行事。 清明來臨, 發“通告”、致“倡議書”, 輿論先行, 防患於未“燃”。 但是, 對於老不講規矩的人, 也不能一味“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要令出法隨, 嚴格執行, 嚴厲處罰, 才能使不自覺的人長記性。 不管是誰, 上墳“惹火燒身”, 咎由自取, 必須一查到底, 該處罰的處罰, 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年, 我市森林公安向那些“上墳惹火”的違法者動真格嚴懲處, 效果明顯。 希望“執法必嚴”的同時, 將一些典型案例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懲一儆百。 如此這般, 看誰還敢再任性, 再不把“令行禁止”當回事!去年, 西秀區那樁“上墳惹火”案件, 當事人受到嚴厲處罰, 起到了不小的震懾作用。

值得欣慰的是,

這些年的清明, 賣鮮花的買鮮花的, 在安順城鄉隨處可見, “鮮花獻親人”等文明祭祀越來越被廣泛接受。 任何習慣都是逐漸形成的, 也是可以逐漸改變的。 這樣的方式, 無煙無塵, 文明健康, 何樂而不為!只要大家堅持下去, 久而久之, 習慣成自然, 文明祭祀就會成為一種風尚, 上墳惹禍案件理所當然越來越少了。

清明掃墓, 願更多的鮮花憑弔, 心香一束, 哀思綿綿;讓“香蠟紙燭滿山燒”漸行漸遠, 別了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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