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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後第幾天可以下床,飲食注意事項

剖腹產後注意事項

一、 早期下床

1. 目的:早期下床可預防循環系統合併症的產生、促進體能的恢復、促進傷口癒合及排便正常。

2. 注意事項:開刀後第一天可下床活動, 手術後第一次下床可能會有暈眩感, 此時務必要有家屬陪伴, 可先將腿垂于床邊, 並在床緣坐一會兒, 不覺頭暈再下床。 此種現象通常於24小時後消失, 並不見得一定有貧血或其他不正常。

二、 排空膀胱的重要性

1. 開刀當天會使用導尿管, 通常第二天拔除, 拔除後注意事項如下: (1) 尿管拔除後 4-6小時應自解小便。 (2) 若解不出小便, 可傾聽水聲或以溫水沖洗會陰部等方法誘尿,

若仍無效, 應通知醫護人員。

三、 子宮按摩

1. 目的:促進子宮收縮, 預防產後大出血。

2. 子宮位置:手術後子宮高度為臍平, 24 小時後每天下降一指, 產後十日下降至骨盆腔, 即無法由腹部觸摸到。

3. 方法:一手放于恥骨聯合, 另一手由傷口兩側輕輕按壓,

刺激子宮收縮, 按摩至子宮變硬、像球形才可停止, 如變軟則需繼續按摩。

4. 惡露:產後子宮內殘留物排出, 剖腹產者惡露量會較自然生者少。

四、 飲食指導

1. 可進食時間, 依麻醉方法而定, 一般 8~12 小時無不適情形可開始進食。

2. 采漸進式方式, 由流質飲食開始, 少量多餐, 采溫熱且均衡飲食, 儘量少食用產氣食物, 如豆類、奶類製品。

3. 二周內不可食用含酒精、人參、生化湯等食物, 上述食物可能會影響子宮收縮。

4. 哺喂母乳者, 采高蛋白質飲食並增加水份攝取, 以促進乳汁分泌。

5. 產後 4~5 天仍未排便, 請告知醫護人員。

五、 腹部傷口

1. 活動時可使用束腹帶, 避免牽扯傷口。

2. 手術傷口會使用『水膠傷口敷料』, 醫護人員會說明使用方法及相關注意事項。

3. 傷口如有紅腫、滲液、異味等情形, 請立即告知醫護人員。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性生活:惡露乾淨、子宮完全恢復(約 6~8 周)後, 以免造成感染或出血;建議產後 42 天回診, 由醫師檢查後再恢復。

2. 月經複潮:無哺喂母奶者, 約產後 6 周來潮;喂母奶者, 因哺乳期長短而有所異動,

可能於產後第 2-18 個月內的任何時候恢復, 平均為 6-8 個月, 甚至有的在哺乳期間, 月經一直不來潮。

3. 避孕:滿月後無論有無哺乳, 月經來潮前均可能懷孕, 故不能等月經來時才開始避孕。 建議開始有性生活就要避孕, 一般先用保險套避孕, 若考慮其他方式 (如子宮避孕器、服用避孕藥等), 產後回診再和醫師討論。

七、 出院注意事項

1. 有下列情況, 請返院複診: (1) 產後發燒 38℃以上, 且連續兩天。 (2) 會陰部發紅、腫脹、疼痛。 (3) 產後大出血:紅色惡露大量且持續自陰道流出 (4) 惡露變色, 味道異常。 (5) 乳腺炎:乳房局部腫脹、有熱感、發燒。

2. 岀院後 3~4 天會安排回診;產後42天請再次回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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