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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食藥監公佈6批次不合格食品 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超標

千龍網北京9月8日訊 昨日,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2017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資訊(第15期)公示。 公示稱, 近期, 吉林食藥監局組織抽檢糕點、蛋製品、食品添加劑、酒類、水產製品、肉製品6類食品294批次, 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88批次, 不合格樣品6批次。

不合格樣品為肉製品和糕點, 其中肉製品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菌落總數超標, 糕點的問題主要是苯甲酸及其鈉鹽違規添加。 具體情況如下:

肉製品:

四平市鐵西區雙億超市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哈爾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暢品巴羅克脆骨腸,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83000CFU/g, 標準規定為≤50000CFU/g。

前郭縣好優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匯濱圓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哈爾濱風味紅腸(生產日期為2017年6月13日),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0000CFU/g。

四平市鐵西區雙億超市華宇城店銷售的標稱瀋陽金鑫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醬鹵肉製品),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410000CFU/g, 標準規定為≤80000CFU/g 。

糕點:

標稱吉林市滿大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全蛋牛舌餅,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54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604g/kg, 標準規定為≤0.5g/kg。

標稱靖宇縣粟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璽哥煎餅(五糧),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253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標稱靖宇縣粟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璽哥煎餅(大米),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298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企業所在地吉林、四平、松原、白山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告知黑龍江、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要求吉林、四平、松原、白山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 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 制定整改措施。

據瞭解,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本身是一種廣譜的酸性防腐劑, FAO/WHO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苯甲酸可以被機體快速而有效的代謝和排除,

對組織無明顯損害;但苯甲酸也可能存在一定的細胞毒性、致突變作用、遺傳毒性及對雄性動物的生殖毒性。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 毒性較低, 按標準規定的範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長期過量使用則可能會引起膽結石。

菌落總數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如需氧情況、營養條件、pH、培養溫度和時間等)每克(每毫升)檢樣所生長出來的細菌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測定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品質, 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 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誌著食品衛生品質的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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