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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張楠是同事, 他比我大8歲。 那時候追求我的男生不少, 但是我就是對努力上進的張楠感興趣。 我是獨生女, 爸媽一致反對我嫁給農村鳳凰男, 何況張楠還比我大了近十歲。
結婚的婚房是我家出的, 裝修用的是我這幾年的積蓄。 一直到結婚前我才知道, 工作那麼多年的張楠並沒有什麼積蓄, 他所有的錢都寄回農村老家給他爸看病了。
結婚的時候公婆一分錢都沒花, 據說公公當年生病花了不少錢。 我能理解公婆, 但自己還是控制不住感覺到委屈。
雖然張楠家經濟條件這樣了, 但我還是不後悔我的選擇。 換句話說, 如果家裡父母生病急缺錢的, 有多少孩子可以做到賣房救父母的呢?那我們又憑什麼要求那麼多?作為媳婦我應該感恩, 感恩他們給我養了這麼好的老公!
老公是老大, 不僅要報答他爸媽的養育之恩, 他弟他妹有什麼困難都來找他。 最近他弟來借2萬, 說找工作托關係要花錢。 張楠二話沒說立刻把錢打回去了。 這個月的房貸又得我還了。
今年年初, 我們終於住進了新房, 張楠迫不及待的就把他爸媽接來了。 我也能理解他, 二話沒說就同意了。
在我公婆眼裡, 張楠就是他們的驕傲。 兒媳婦就得聽他們兒子的, 不能有任何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