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已如水與空氣一般, 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基礎性資源, 催生出無數新興產業, 眾多網路應用豐富了民眾的生活, 提升了人們的工作效率,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不能任由違法違規內容橫行、攪亂視聽, 應將其納入法律監管範圍之列, 推行規範化管理制度, 明確平臺管理審查責任。 用戶也要依法而行, 合規使用, 不能將網路當做無主之地, 認為自己不受法律約束, 肆意妄為、破壞規則。
為加強互聯網的管理工作, 國家制定了《網路安全法》, 明確了互聯網企業的法律責任和線民的行為準則,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比如目前今日頭條、公眾號、網易號等內容號非常盛行, 成為網友獲取資訊的主要場所, 但存在內容良莠不齊、謠言滿天飛、低俗色情暴力資訊, 給社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基於此, 網信辦要求平臺要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 設立總編輯等資訊內容安全負責人崗位,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對違反法律法規、服務協定和平臺公約的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依法依規立即處理等。
比如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聚集了大量網友,
類似的規定還有很多, 諸如實名制跟帖、打擊有償刪帖、網路視聽節目先審後播等, 都是為了規範網路資訊內容,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淨化網路空間, 確保網路不被違法分子利用, 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我國持續推動網路強國戰略和依法治網的大背景下,
網路崇尚自由和分享精神, 這兩大精神促進了網路的狂飆突進, 但是自由和分享都應是有限度的, 應在法律的框架下實現, 不能打著自由與分享的旗號, 幹出侵犯他人自由、權益的事來。 因此, 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 對網路進行依法管理, 約束企業和個人行為, 並非否認網路的自由和分享精神, 而是給網路加上篩檢程式, 攔截住不良、違法資訊, 防範不法行為, 為民眾營造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文/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