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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評:依法治網,營造健康網路環境

網路已如水與空氣一般, 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基礎性資源, 催生出無數新興產業, 眾多網路應用豐富了民眾的生活, 提升了人們的工作效率,

給大家帶來了很多便利。 但是, 各種網路問題也隨之產生, 諸如網路欺詐、個人資訊洩露、網路謠言、水軍、網路刷單、網路黃賭毒等充斥網路空間, 不僅擾亂了網路秩序, 亦危及到網路資訊安全, 損害到廣大網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不能任由違法違規內容橫行、攪亂視聽, 應將其納入法律監管範圍之列, 推行規範化管理制度, 明確平臺管理審查責任。 用戶也要依法而行, 合規使用, 不能將網路當做無主之地, 認為自己不受法律約束, 肆意妄為、破壞規則。

為加強互聯網的管理工作, 國家制定了《網路安全法》, 明確了互聯網企業的法律責任和線民的行為準則,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近年來, 國家網信辦也發佈了一系列規定, 將法律條文細化, 告訴互聯網企業和用戶, 哪些事可以做, 哪些事不能做, 該怎麼做, 都詳細列舉出來, 從而使得《網路安全法》落地有聲, 有規可循。

比如目前今日頭條、公眾號、網易號等內容號非常盛行, 成為網友獲取資訊的主要場所, 但存在內容良莠不齊、謠言滿天飛、低俗色情暴力資訊, 給社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基於此, 網信辦要求平臺要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 設立總編輯等資訊內容安全負責人崗位,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對違反法律法規、服務協定和平臺公約的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依法依規立即處理等。

比如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聚集了大量網友,

但部分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違法違規資訊通過群組傳播擴散, 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群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 網信辦規定群組要執行實名制認證, 建立信用等級管理體系等, 明確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 從而使得互聯網群組擺脫無序化發展, 走向規範化管理道路。

類似的規定還有很多, 諸如實名制跟帖、打擊有償刪帖、網路視聽節目先審後播等, 都是為了規範網路資訊內容,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淨化網路空間, 確保網路不被違法分子利用, 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我國持續推動網路強國戰略和依法治網的大背景下,

《網路安全法》和各項管理規定的出臺, 將互聯網由無序狀態導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避免過度放縱失去控制而“翻車”。

網路崇尚自由和分享精神, 這兩大精神促進了網路的狂飆突進, 但是自由和分享都應是有限度的, 應在法律的框架下實現, 不能打著自由與分享的旗號, 幹出侵犯他人自由、權益的事來。 因此, 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 對網路進行依法管理, 約束企業和個人行為, 並非否認網路的自由和分享精神, 而是給網路加上篩檢程式, 攔截住不良、違法資訊, 防範不法行為, 為民眾營造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文/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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