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60年代初, 我在體育巷小學上一年級, 班主任是王殿竹老師。 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學時, 我們班58個同學中, 有近10個交不起一年1元5角錢的學雜費, 有的同學因此不來上學了。 王殿竹老師就去做學生家長的工作, 對實在交不上學雜費的, 就安排同學喊他們先來上學, 再想辦法。 記得王老師曾讓我去找過宋國慶同學, 說學雜費王老師已經給墊上了, 讓他先到學校上課, 別耽誤了學習。
學校每學期組織看兩次電影, 我父母拿不出5分錢的電影票錢, 第一學期的電影我沒看成。 到了第二學期又要看電影時,
我的另一位老師叫李美華, 教我們時已是孩子媽媽了, 家庭負擔較重。 至今我還記得她要求我們每天的功課必須學會且不欠帳。 我是學生幹部, 她對我的要求更嚴,
上世紀60年代末, 我就業到煙臺電池廠, 分到包裝班, 班長是個女同志, 叫趙玉香。 那時勞動環境很艱苦且勞動強度大、時間長。 有段時間要求“大幹快上”, 兩班倒, 每班間隔時間為12個小時, 上夜班每天至少要幹10個小時。 我剛參加工作, 幹活品質粗糙, 有時產品達不到要求, 都是趙師傅與其他老師傅幫忙返工。 最難忘的是, 趙師傅每天下夜班時, 用自行車載我回家。 我們兩家住得近, 我沒有自行車, 5裡多的路程全靠步行, 我們下夜班一般在早晨四五點鐘,
我在電池廠還有一位技術上的啟蒙老師, 吳樂祥師傅。 他當時30多歲, 大學學歷, 是個工作嚴肅認真且不善言笑的人。 我到維修車間跟著他學維修鉗工, 當時技術革新設備, 在製造電池糊化生產流水線設備時, 有一次, 他對我做的設備零件不滿意, 一臉嚴肅地看了又看, 然後, 給扔到廢鐵堆了, 他自己重新做。
回想一生中, 教過我、幫助過我的師長還有很多, 那些無私的付出, 那些溫暖的提攜, 點滴之恩, 我始終記得, 他們的人品也深深影響了我的人生。
圖為9月9日煙臺晚報《煙臺街》報樣
撰文:鄭壽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