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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達起訴造謠王健林者:別等吃官司了,才知道自己犯罪了

萬達要求被訴者公開道歉並各自分別索賠500萬元人民幣。 同時, 萬達也已在美國啟動訴訟程式, 追究國外造謠傳謠者的違法責任。

萬達表示, 除了公佈的上述自媒體外, 對其它惡意造謠傳謠的自媒體, 萬達也正在調查取證。

8月底, 網路上一批自媒體刊發“王健林被限制出境” 的消息, 儘管萬達集團第一時間闢謠, 但刊發該消息的自媒體帳號的文章仍在社交媒體上瘋狂轉發。 受謠言影響, 彼時萬達集團在資本市場上的債券和股價都曾經歷了波動。 萬達集團表示, 對造謠傳謠者追究經濟和刑事責任, 不僅是捍衛尊嚴, 更是通過法律手段警示那些喪失良知、沒有底線的網路媒體, 淨化網路風氣。

這已經不是萬達集團第一次起訴造謠傳謠的自媒體。 早在2015年11月, 某微信公眾號曾冒用王健林名義發佈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 中國不富, 活了電商, 死了實體,

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的文章, 並在微信朋友圈推廣傳播。 後萬達向北京市法院起訴該微信公眾號, 索賠1000萬元, 並要求其公開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2016年3月, 朝陽法院一審判令該公眾號運營主體在法制晚報等媒體上向王健林致歉, 賠償王健林精神損害撫慰金、公證費共計7.5萬元。

網路媒體法律常識惡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 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流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 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可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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