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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沒殺過人,但都做過劊子手

心 裡 有 束 光 · 眼 裡 有 片 海

拾遺

物語

+

我們都曾被人冤枉過, 也都曾冤枉過別人

01

很喜歡金庸的《連城訣》。

老實巴交的鄉下小子狄雲,

原本可以跟師妹戚芳相親相愛,

在大山裡終老一生。

然而, 一次偶然的荊州之旅,

卻改變了他整個人生。

那天, 師伯萬震山五十大壽,

師傅叫他和師妹前去荊州祝壽。

酒宴之後, 狄雲聽得一女子大叫“救命”,

他聞聲一看, 只見那女子胸插一刀。

狄雲沖過去救她, 卻被她一把抱住。

那女子拼命大喊:“採花賊, 採花賊。 ”

這時, 一夥人沖進了進來。

那女的雙手掩臉, 嗚嗚哭喊:

“他說他得了好多金銀珠寶, 叫我跟他遠走高飛……”

於是眾人推著狄雲, 來到他房中。

從床底下搜出一個沉甸甸的包裹,

一解開, 全是金器銀器。

師妹戚芳目睹這一切後, 自然信以為真,

氣得渾身發抖:“你為什麼……為什麼這樣?”

狄雲滿腹冤屈, 卻百口莫辯,

只是一個勁喃喃道:“假的……假的……”

於是, 狄雲被削去五指, 下了大獄。

下了大獄, 又被大俠丁典誤會——以為他施“苦肉計”騙取連城訣。

於是, 丁典毆打折磨了他好幾年。

好不容易越獄成功, 為了活命把頭髮拔光。

結果又被人冤枉成採花淫賊, 遭到追殺。

…………

狄雲, 是金庸小說裡最悲慘的男主角——一生都在被人冤枉。

記得初中讀這本《連城訣》時,

讀得血脈賁張, 為狄雲掉了不少眼淚。

02

我為什麼要講狄雲的故事,

因為我想到了熱得發燙的“產婦跳樓事件”。

大家都在指責產婦丈夫延壯壯,

包括我自己也在指責之列。

但昨天, 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萬一, 他是像狄雲一樣被冤枉的呢?

雖然現在真相還沒調查清楚,

但是有沒有這個可能呢?

不是沒有可能。

前幾天, 醫院公佈截圖——產婦下跪, 請求剖腹產, 但他不同意。

但延壯壯說:“這不是下跪, 是疼得癱軟了。 ”

這兩天, 完整視頻公佈後,

還真是疼得癱軟, 而並非下跪。

延壯壯說:“見媳婦疼得厲害, 我們要求剖腹產, 但醫生說現在只能順產了。 ”

而醫院的回答是:“他們至始至終都沒同意剖腹產。

到底是誰在說謊?

大部分人都覺得是延壯壯。

但央視昨天做了一則新聞,

證實醫院方說話也有前後矛盾之處。

所以, 到底是誰在撒謊, 還真是難說。

想到這裡, 我覺得後怕——萬一, 延壯壯真是被冤枉的呢?

8月30日, 醫院建議剖腹產,

他選了順產——這一點絕對有錯。

但8月31日, 當老婆疼得不行時,

是他不同意剖腹產, 還是醫院不同意呢?

現在, 這是一個謎。

也就是說, 延壯壯有被冤枉的可能。

03

2009年6月25日,

歌壇巨星邁克爾·傑克遜突然去世,

死因是注射了過量的麻醉劑。

你知道傑克遜是怎麼染上麻醉劑的嗎?

1993年, 13歲的小孩常德勒,

將傑克遜告上法庭——他性侵我。

“邁克爾叫我和他一起看《驅魔人》,

我很害怕, 他就叫我抱著他。

然後, 他開始親我, 摸我下體……”

這起孌童案一下震驚美國,

媒體們紛紛譴責傑克遜。

為了免於坐牢, 傑克遜只好和常德勒和解——賠償了2300萬美元。

雖然沒有坐牢, 但傑克遜卻名聲掃地。

“沒想到傑克遜竟然是這種人。 ”

“沒性侵, 你為什麼要賠錢。 ”

傑克遜無論走到哪裡, 都有人指指點點。

“我很想哭, 我很孤單, 我開始失眠。”

為了治療失眠,他愛上了注射麻醉劑。

2009年,傑克遜死後不久,

常德勒終於站出來,說明了當年真相:

“根本就沒有性侵這回事,

是父親想訛詐邁克爾的錢,

所以讓我說謊指證邁克爾。”

1993年,當邁克爾被人冤枉而百口難辯時,

我不知道他會是怎樣憤怒而又絕望的心境,

不知道他是怎麼度過那一個個漫長夜晚的。

04

知乎上有個有趣的提問:

說說你被人冤枉最深的一次經歷?

下麵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回答:

●男朋友在公安局工作,

他通過內網可以查到我身份證的使用情況,

包括出差開房記錄、上網吧的記錄等等。

有一次,他查到我跟別的男人開了同一間房,

於是給了我一耳光,然後分了手。

真是天大的冤枉,我根本就沒有出軌,

是賓館系統不完善,退房之後沒把我退出來。

●讀一年級,被老師冤枉偷東西,

他拽著耳朵把我拖到講臺,

一直使勁煽我的臉,

質問是不是我偷的,

打了半個小時吧!

最後,我屈打成招了。

當晚,我差點跳樓死掉。

●小時候,我取壓歲錢用被我媽發現了。

後來姨的錢不見了,說就放在我房間。

我爸二話沒說,進廚房拿了把菜刀出來。

問我到底偷沒偷,不說實話就把手指剁了。

我沒拿,所以死活不承認。

但我爸真的就把刀放在了我手指上,

我只有大喊,是我偷的。

現在我手上還有一道疤,真是冤枉啊!

看著這些回答,真是心有戚戚——原來,每個人都曾有過被人無辜冤枉的經歷。

05

2009年,孫中界被上海城管釣魚執法。

城管工作人員攔車求助:

“有急事,打不到車,可不可以捎我一程。”

出於同情,孫中界讓他上了車。

沒想到,事後卻被城管誣陷為“黑車拉客”。

孫中界百口莫辯,氣得發抖,

最後只好用刀剁了小手指,以證清白。

2009年,河南農民張海超,

因在耐磨材料廠打工而染上塵肺病,

他討公道卻被誣陷為“想騙錢”。

為了證明清白,他最後只好——開胸驗肺。

以這種慘烈方式自證清白的例子有很多很多,

最可怕的是柴靜《看見》中的“雙城自殺之謎”。

2003年,甘肅雙城鎮連續發生多起小學生自殺事件。

這些小孩為什麼要放棄生命呢?

原來,是一次課外活動上,

一群女生正在操場上看書,

兩個男生跑過來,搞起了惡作劇。

一名男生用彈弓繩勒住女生脖子。

一名男生故意大叫:“他摸了××們的乳房!”

沒想到這個消息很快傳播開來。

大家都信以為真,議論紛紛。

小女孩們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

一個一個都選擇了喝藥自殺。

我為什麼要講這些故事?

我就是想說:一個人被冤枉後,有時真的很難自證清白。

06

無法自證清白,可能帶來兩個後果。

一個是:選擇屈辱地活著。

但一輩子被人指指點點,

活得自卑、苦悶和壓抑。

一個是:選擇悲憤地自殺。

打開百度,搜索“冤枉 自殺”,

跳出的網頁有243萬多個:

《扶老人被冤枉撞人,男子自殺》,

《14歲男孩被班主任冤枉,服毒自殺》,

《少年被冤枉,割腕自殺以證明清白》,

看到一個個跳出的這樣的標題,

我覺得特別壓抑。

因為這些因冤枉而自殺的人裡面,

或許其中一個、甚至是一些,

就有你我立下的“汗馬功勞”——我們雖沒直接殺過人,但我們可能都做過劊子手。

記得讀初中時,好友書包裡的錢丟了。

他問我:“你覺得是誰偷的。”

我說:“某某某。”

他問:“為什麼?”

我說:“因為他家比較窮。”

現在想起來,我真想扇自己幾個大嘴巴。

所以,仔細想想“產婦跳樓事件”,

我特別特別害怕——害怕冤枉人。

萬一延壯壯是真的同意了剖腹產的呢?

萬一他被冤枉後無法承受壓力也自殺了呢?

我們,情何以堪。

07

我們都特別容易犯“正確偏誤”的錯。

何為“正確偏誤”?

這是心理學家福勒提出的理論。

福勒在觀察很多人的日常行為後,

總結出了“正確偏誤”的心理現象:

就是如果你一旦相信一個東西了,

就會尋找支持自己理論或假設的證據,

選擇性的注意和收集資訊(排斥其他不利資訊),

並按照支援自己的想法或邏輯來解讀獲取的資訊,

從而推導出一個符合自己意願的事實或真相。

也就是說:我們想要的真相,不過是合乎我們自己口味的真相,我們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

比如就拿“產婦跳樓事件”來說,

當時我一看到“產婦下跪”的照片截圖,

就立馬憤怒了,想當然就覺得延壯壯是個渣男。

於是,我開始尋找相關證據。

“你看,延壯壯在聲名中把老婆稱為產婦,顯然是把老婆當成了生產工具。”

“按心理來說,產婦對醫院失望不會自殺,對親人絕望才會自殺。”

最後,我得出結論:延壯壯說謊,真是個人渣。

這便是我的“正確偏誤”想當然。

這個想當然,有可能是正確的,

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冤枉別人。

有時候,就是我們親眼所見的東西,也見得就是真的。

08

孔子帶著弟子周遊列國時,

曾因兵荒馬亂、旅途困頓,

七日沒吃一粒米。

那一天,好不容易弄到一點米,

他就讓弟子顏回去做飯。

飯快煮熟時,孔子看到顏回掀起鍋蓋,

抓起一撮白飯就往嘴裡塞,

孔子心裡很是失望:“沒想到我最信賴的弟子,竟然會幹這種事。”

飯煮好後,顏回請孔子進食。

孔子假裝若有所思地說:“我剛才夢到祖先來找我,先拿米飯來祭祖先吧!”

顏回說:“這飯我吃過一口,不能祭祖。”

孔子問:“為什麼?”

顏回紅著臉說:“剛才煮飯時,掉進了一坨煙灰,我覺得染灰的飯丟了可惜,就抓起來吃了。”

孔子聽了,感歎說:“眼見為實不一定就是為實。”

所以,當一件事情發生後,

我們能不能先“讓子彈飛一會”,

別著急去當道德審判的法官,

忙著把當事人送上斷頭臺。

特別喜歡易中天的一段話:

“當一件事情發生後,

第一要先學會認帳,即弄清事實。

這是‘真偽判斷’。

然後,才能討論是對是錯。

這是‘是非判斷’。

至於‘價值判斷’和‘道德判斷’,

只能放在最後,甚至未必一定要有。

可惜中國人的思維習慣,往往是反著的。

事情還沒弄清楚,道德批判就先開始了。

這樣一來,誰還敢認錯?”

09

1996年,司法機關修改了《刑事訴訟法》,

從此確立了“疑罪從無”的原則。

為什麼要堅持“疑罪從無”呢?

大法官說:“如果堅持‘疑罪從有’,

那麼首先可能冤枉了被告人,

你就犯下了第一個錯誤;

冤枉了好人,那一定放縱了壞人,

所以你又犯下了第二個錯誤。

反過來,如果‘疑罪從無’呢?

最多只能犯一個錯誤,

這個錯誤就是放縱了壞人。”

也就是說:寧可放縱壞人,也不冤枉好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是法律的底線。

所以,我們先別著急審判延壯壯,

先讓子彈飛一會兒吧,

等真相浮出水面後,再當“法官”也不遲。

寫下這個稿子,我知道會被罵得狗血噴頭。

我只是想說:我們能不能先等一等真相。

放縱壞人和冤枉好人相比,哪個後果更嚴重?

當然是冤枉好人。

冤枉好人的破壞力,十倍于百倍于放縱壞人。

10

這幾年,有一句話特別流行:

“關注就是力量,圍觀改變中國!”

讓我們有了“圍觀中國”的機會。

通過圍觀,我們以人民的名義,

確實做了很多好事情。

孫志剛、雷洋等案,就是最好的例證。

但是,由於“正確偏誤”,

我們確實也以道德的名義做過很多蠢事。

《扶老人被冤枉撞人,男子自殺》,

《14歲男孩被班主任冤枉,服毒自殺》,

《少年被冤枉,割腕自殺以證明清白》,

當看到一個個這樣的網頁跳出來時,

我是很羞愧的——我雖沒直接殺過人,但我做過劊子手。

我手上,也粘過別人的鮮血。

我們都曾被別人冤枉過,

所以,如果可以——請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這樣,至少可以為百度搜索少貢獻一點網頁。

我開始失眠。”

為了治療失眠,他愛上了注射麻醉劑。

2009年,傑克遜死後不久,

常德勒終於站出來,說明了當年真相:

“根本就沒有性侵這回事,

是父親想訛詐邁克爾的錢,

所以讓我說謊指證邁克爾。”

1993年,當邁克爾被人冤枉而百口難辯時,

我不知道他會是怎樣憤怒而又絕望的心境,

不知道他是怎麼度過那一個個漫長夜晚的。

04

知乎上有個有趣的提問:

說說你被人冤枉最深的一次經歷?

下麵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回答:

●男朋友在公安局工作,

他通過內網可以查到我身份證的使用情況,

包括出差開房記錄、上網吧的記錄等等。

有一次,他查到我跟別的男人開了同一間房,

於是給了我一耳光,然後分了手。

真是天大的冤枉,我根本就沒有出軌,

是賓館系統不完善,退房之後沒把我退出來。

●讀一年級,被老師冤枉偷東西,

他拽著耳朵把我拖到講臺,

一直使勁煽我的臉,

質問是不是我偷的,

打了半個小時吧!

最後,我屈打成招了。

當晚,我差點跳樓死掉。

●小時候,我取壓歲錢用被我媽發現了。

後來姨的錢不見了,說就放在我房間。

我爸二話沒說,進廚房拿了把菜刀出來。

問我到底偷沒偷,不說實話就把手指剁了。

我沒拿,所以死活不承認。

但我爸真的就把刀放在了我手指上,

我只有大喊,是我偷的。

現在我手上還有一道疤,真是冤枉啊!

看著這些回答,真是心有戚戚——原來,每個人都曾有過被人無辜冤枉的經歷。

05

2009年,孫中界被上海城管釣魚執法。

城管工作人員攔車求助:

“有急事,打不到車,可不可以捎我一程。”

出於同情,孫中界讓他上了車。

沒想到,事後卻被城管誣陷為“黑車拉客”。

孫中界百口莫辯,氣得發抖,

最後只好用刀剁了小手指,以證清白。

2009年,河南農民張海超,

因在耐磨材料廠打工而染上塵肺病,

他討公道卻被誣陷為“想騙錢”。

為了證明清白,他最後只好——開胸驗肺。

以這種慘烈方式自證清白的例子有很多很多,

最可怕的是柴靜《看見》中的“雙城自殺之謎”。

2003年,甘肅雙城鎮連續發生多起小學生自殺事件。

這些小孩為什麼要放棄生命呢?

原來,是一次課外活動上,

一群女生正在操場上看書,

兩個男生跑過來,搞起了惡作劇。

一名男生用彈弓繩勒住女生脖子。

一名男生故意大叫:“他摸了××們的乳房!”

沒想到這個消息很快傳播開來。

大家都信以為真,議論紛紛。

小女孩們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

一個一個都選擇了喝藥自殺。

我為什麼要講這些故事?

我就是想說:一個人被冤枉後,有時真的很難自證清白。

06

無法自證清白,可能帶來兩個後果。

一個是:選擇屈辱地活著。

但一輩子被人指指點點,

活得自卑、苦悶和壓抑。

一個是:選擇悲憤地自殺。

打開百度,搜索“冤枉 自殺”,

跳出的網頁有243萬多個:

《扶老人被冤枉撞人,男子自殺》,

《14歲男孩被班主任冤枉,服毒自殺》,

《少年被冤枉,割腕自殺以證明清白》,

看到一個個跳出的這樣的標題,

我覺得特別壓抑。

因為這些因冤枉而自殺的人裡面,

或許其中一個、甚至是一些,

就有你我立下的“汗馬功勞”——我們雖沒直接殺過人,但我們可能都做過劊子手。

記得讀初中時,好友書包裡的錢丟了。

他問我:“你覺得是誰偷的。”

我說:“某某某。”

他問:“為什麼?”

我說:“因為他家比較窮。”

現在想起來,我真想扇自己幾個大嘴巴。

所以,仔細想想“產婦跳樓事件”,

我特別特別害怕——害怕冤枉人。

萬一延壯壯是真的同意了剖腹產的呢?

萬一他被冤枉後無法承受壓力也自殺了呢?

我們,情何以堪。

07

我們都特別容易犯“正確偏誤”的錯。

何為“正確偏誤”?

這是心理學家福勒提出的理論。

福勒在觀察很多人的日常行為後,

總結出了“正確偏誤”的心理現象:

就是如果你一旦相信一個東西了,

就會尋找支持自己理論或假設的證據,

選擇性的注意和收集資訊(排斥其他不利資訊),

並按照支援自己的想法或邏輯來解讀獲取的資訊,

從而推導出一個符合自己意願的事實或真相。

也就是說:我們想要的真相,不過是合乎我們自己口味的真相,我們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

比如就拿“產婦跳樓事件”來說,

當時我一看到“產婦下跪”的照片截圖,

就立馬憤怒了,想當然就覺得延壯壯是個渣男。

於是,我開始尋找相關證據。

“你看,延壯壯在聲名中把老婆稱為產婦,顯然是把老婆當成了生產工具。”

“按心理來說,產婦對醫院失望不會自殺,對親人絕望才會自殺。”

最後,我得出結論:延壯壯說謊,真是個人渣。

這便是我的“正確偏誤”想當然。

這個想當然,有可能是正確的,

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冤枉別人。

有時候,就是我們親眼所見的東西,也見得就是真的。

08

孔子帶著弟子周遊列國時,

曾因兵荒馬亂、旅途困頓,

七日沒吃一粒米。

那一天,好不容易弄到一點米,

他就讓弟子顏回去做飯。

飯快煮熟時,孔子看到顏回掀起鍋蓋,

抓起一撮白飯就往嘴裡塞,

孔子心裡很是失望:“沒想到我最信賴的弟子,竟然會幹這種事。”

飯煮好後,顏回請孔子進食。

孔子假裝若有所思地說:“我剛才夢到祖先來找我,先拿米飯來祭祖先吧!”

顏回說:“這飯我吃過一口,不能祭祖。”

孔子問:“為什麼?”

顏回紅著臉說:“剛才煮飯時,掉進了一坨煙灰,我覺得染灰的飯丟了可惜,就抓起來吃了。”

孔子聽了,感歎說:“眼見為實不一定就是為實。”

所以,當一件事情發生後,

我們能不能先“讓子彈飛一會”,

別著急去當道德審判的法官,

忙著把當事人送上斷頭臺。

特別喜歡易中天的一段話:

“當一件事情發生後,

第一要先學會認帳,即弄清事實。

這是‘真偽判斷’。

然後,才能討論是對是錯。

這是‘是非判斷’。

至於‘價值判斷’和‘道德判斷’,

只能放在最後,甚至未必一定要有。

可惜中國人的思維習慣,往往是反著的。

事情還沒弄清楚,道德批判就先開始了。

這樣一來,誰還敢認錯?”

09

1996年,司法機關修改了《刑事訴訟法》,

從此確立了“疑罪從無”的原則。

為什麼要堅持“疑罪從無”呢?

大法官說:“如果堅持‘疑罪從有’,

那麼首先可能冤枉了被告人,

你就犯下了第一個錯誤;

冤枉了好人,那一定放縱了壞人,

所以你又犯下了第二個錯誤。

反過來,如果‘疑罪從無’呢?

最多只能犯一個錯誤,

這個錯誤就是放縱了壞人。”

也就是說:寧可放縱壞人,也不冤枉好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是法律的底線。

所以,我們先別著急審判延壯壯,

先讓子彈飛一會兒吧,

等真相浮出水面後,再當“法官”也不遲。

寫下這個稿子,我知道會被罵得狗血噴頭。

我只是想說:我們能不能先等一等真相。

放縱壞人和冤枉好人相比,哪個後果更嚴重?

當然是冤枉好人。

冤枉好人的破壞力,十倍于百倍于放縱壞人。

10

這幾年,有一句話特別流行:

“關注就是力量,圍觀改變中國!”

讓我們有了“圍觀中國”的機會。

通過圍觀,我們以人民的名義,

確實做了很多好事情。

孫志剛、雷洋等案,就是最好的例證。

但是,由於“正確偏誤”,

我們確實也以道德的名義做過很多蠢事。

《扶老人被冤枉撞人,男子自殺》,

《14歲男孩被班主任冤枉,服毒自殺》,

《少年被冤枉,割腕自殺以證明清白》,

當看到一個個這樣的網頁跳出來時,

我是很羞愧的——我雖沒直接殺過人,但我做過劊子手。

我手上,也粘過別人的鮮血。

我們都曾被別人冤枉過,

所以,如果可以——請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這樣,至少可以為百度搜索少貢獻一點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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