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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綜合征診斷要點與三步定位法

脊柱綜合征的診斷要點及三步定位法相對來講, 龍氏的診斷、病因分型和錯位分型目前是最成熟的

診斷要點

1、具有臨床症狀中的一項或者多項表現者。

2、發病的脊柱節段有功能活動受限, 障礙者。

3、脊椎觸診檢查, 有關節錯位體征者。

4、與發病脊椎有關的韌帶、肌肉附著點, 觸及硬結等病理阻性反應物。

5、Ⅹ線照片檢查, 符合脊椎綜合征診斷

6、各項輔助檢查, 有一項以上支持脊椎綜合征診斷者。

7、各專科會診, 排除骨折、脫位、腫瘤、結核等疾病, 排除禁忌證。

8、化驗室檢查正常

三步定位診斷

第一步, 神經定位診斷。 詢問病情時, 根據患者疼痛、麻木部位按神經定位診斷分析脊神經根損害部位, 初步定出發病的脊椎或關節。

第二步, 觸診, 檢診定位診斷。 根據術者進行脊診檢查的結果, 包括發現其橫突、棘突關節突偏歪、椎旁壓痛、病理陽性反應物的部位或各項試驗,

神經系統檢查結果結合第一步定位診斷, 進行第二次定位診斷, 進一步確定發病的脊椎、關節及錯位形式。

第三步, X線照片定位診斷。 仔細觀察Ⅹ線照片情況, 判斷是否與第一、第二步診斷相符, 作出最後定位診斷結論。 並且排除骨折, 脫位, 結核腫瘤等禁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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