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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蘭特&威斯布魯克:八年時光,無數“如果”

後臺有人要, 重新發一遍。

去年此時寫的了。 結合過去一個賽季發生的事回頭看, 感慨萬千。

12007年2月1日, 德州大大一學生凱文-杜蘭特對陣德州理工大學時,

拿到37分23籃板。 那天之後, 我寫道:

“進攻端, 投籃出手點、手指感覺、出手速度和作為射手需要的跑位元已經初具規模, 速度、身高、協調性、節奏感極佳。 突破時的護球、連貫性其實不算很好, 但考慮到其身高已經不錯了。 反應快, 意識敏銳。 籃板意識好, 臂長驚人。 肩有些窄, 但關係不大, 也許反而對他投籃有益。

已經非常習慣於全場都用跳投來解決進攻, 但強突和騙犯規能力還沒怎麼體現。 內線動作有些單調。

防守端, 步伐和重心紮得很穩。 雖然步伐移動不算快——被人突了幾個——但是因為臂長的緣故, 可以離對方很遠防突破, 而不必擔心對方直接投籃。 防守沒有力量優勢的面筐者時好象沒多大問題。 步子橫移有些慢,

但跟對方前後移動時的節奏很好。 ”

22個月後, 我如此記下拉塞爾-威斯布魯克職業生涯的第一個月:

紅:運球可以低至膝蓋以下, 加其寬肩長臂, 恰似高俅“那球一似粘在他身上相似”。 開步跑後猶如土行孫, 亂戰中穿梭自如;領防時也有土行孫粘鄧蟬玉。 進入離筐5米範圍後立刻變身黃蜂時期的巴倫-大衛斯。 亂軍中遭遇戰, 個人進攻動作幾乎全成條件反射。 全雷霆隊最配得上這一隊名的球員。 黑:絕大多數跳投, 無論選擇還是技術, 都可以做成視頻錄進“如果你們不聽教練的話以後投籃就是這樣的”教材——僅在投籃選擇方面, 賈瑪律·克勞福德可以含笑矣。 半場戰時, 經常像《喜劇之王》裡片場的周星馳一樣:因為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而焦躁,

最後就好心辦了些錯事……給空切者的給球品質相當不穩定。

同期, 我如此紀錄杜蘭特:

職業生涯的前四個月, 情況不妙:他在一支動盪不安的隊伍上, 命中率堪堪在40%。 如果只考慮他的身高, 這個資料顯然糟糕透頂。 但是, 許多人會忽略, 在他的新秀季, 有77場, 他是以得分後衛出陣。 足有74%的進攻是出自跳投。 賽季的最後兩個月, 他的命中率分別是:53%和46%。 場均得分接近23分。

如果觀看他的一年級錄像, 你會發現他犯的許多錯誤。 投籃時機的選擇很糟糕, 持球切入禁區後找不到籃筐, 運球擺脫對手很困難。 最大的問題是, 他似乎對NBA級別的補防準備不足。 你經常會看見, 他用一個漂亮的卷切或V切晃開了一個人, 接球, 準備起手時,

卻被另一個人追上了。 他的瘦使他缺乏對抗性。 原先, 在一個更慢、更矮小的環境打球, 就像《摩登時代》裡卓別林在一台運行緩慢的機器上擰螺絲。 壓力很小, 他還可以別出心裁玩花樣, 甚至踩著舞步。 但是, 當機器加速、零件密集撲來時, 他就手忙腳亂, 最後還會被捲進機器裡去……

杜蘭特的二年級記錄:

他已經能夠利用身體護球來製造投籃機會, 在無球跑動方面格外聰明, 各類切跑、接球後的調整和迅速出手, 更是聯盟搖擺人裡的典範。 三分線外48%, 18英尺外的中遠距離, 除了罰球線左側和底線外, 也都准得令人悚栗。 切入上籃, 命中率也接近60%。

他的盲點, 主要在禁區周邊的近距離跳投。 你知道:本季總命中率49%的勒布朗, 在那一圈一共44投7中;本季總命中率40%的皮爾斯,

在那一圈70投31中。

——明白了吧?這是屬於背身小球大師們的地盤。

這就是他的現狀:就搖擺人來說, 週邊投籃方面, 他已經足夠漂亮了。 接下來要處理的, 是進入內線的問題。 他的持球技巧、中近距離製造投籃空間的能力, 都會經受考驗。 最需要錘煉的, 就是他的對抗能力。

隨著身體進化, 你幾乎可以想像他會變成一個怎樣的選手。 一個208公分、能在週邊隨意製造投籃空間並投中的選手, 在對位慢的傢伙時可以切入籃下, 在對付矮的傢伙時可以背身。

聽上去有一些像加快版的諾維茨基嗎?

依然是那句話:考慮到球隊只有他、格林和威爾金斯可以投三分, 考慮到沃特森和威斯布魯克的分球很不精明, 考慮到科林森本季跳投報廢,隊上最可靠的中投手是喬·史密斯,考慮到球隊無論是掩護品質和遞球都不過關,他,一個一半以上進攻依靠無球移動的射手,能夠以46%的命中率和48%的三分率得到場均23分,這真是個不大不小的奇跡。

當時,我認為杜蘭特的課題是:

純得分手們大多有以下問題:需要持球,擔任進攻終結點,無法策動進攻。為什麼控衛和中鋒被認為是重要的偉大位置?因為兩者都是可以最直接影響進攻的位置。相比而言,純得分手們殺傷力不及內線,如果不兼備控衛級的組織大局觀,就只能是局部破壞了。即,純鋒衛得分手作為核心的球隊,成功的先例,非常,非常,非常罕見。

這是凱文·杜蘭特真正的課題:理想的他,如果有邁克·米勒般空切後策動分球轉移,或是特科格魯那利用高位掩護後組織的能力,無疑是完美的。但迄今為止,他只是一個平淡的傳球手,距離控衛級的組織或使對手防守失衡的殺傷,都還相去甚遠。

而且,比起聯盟其他鋒衛選手那華麗的持球攻擊技巧,他的無球進攻能力彌足珍貴。這可以大大減少他成為球隊毒瘤的機會,而且大大拓寬他未來的角色——比如,由於不怎麼存在球權問題,他可以和其他球隊核心共存。

畢竟他還只是一個缺點顯然的未完成體。

這就是2008-09季的杜蘭特與威斯布魯克。那一年,威少爺是個沒遠射、不減速、靠罰球線急停中投得分、靠推反擊和陣地戰擋拆發飆的青年。至今依然。那會兒,大家都覺得他不像個組織後衛:沒錯,他在UCLA時,本來也就是打2號位的。威少爺職業生涯的第一場30分,是對熱時得到的:他對面的韋德得了38分。倘若回頭看錄影帶,你會發現他倆風格如何走了兩個極端。韋德全場妖嬈如蛇,不斷撥弄“跨進三分線——歐洲步蛇形繞人——指東打西——上籃”,而威少爺,全場都在做一件事:直線突擊,直奔籃筐,能扣就扣,不能扣也要上籃,搏個魚死網破。

而那年的杜蘭特,已經是個卓越的得分手了。

看上去,他們的搭配很完美:一個烈火少年,一個冷酷射手。他們那時都年輕,沒有壓力,無法無天。

2

2009-10季,杜蘭特成了史上最年輕得分王。他之前的優勢——恐怖的身高,長得活象章魚臂膀般的胳膊,投籃出手點幾乎平齊籃筐,細膩的手指感覺,德雷克斯勒般的大步切入,速度、協調性、節奏感、可以在離籃8米內任何地方投籃——繼續保留。當他對位對手小前鋒時,他的速度和運球擺脫開始自如了。畢竟一、二年級打得分後衛時,他根本晃不開對手,只好拼命跳投。而在他來到小前鋒位置後,全聯盟小前鋒都要崩潰了:他更快、更高、更靈巧,而且你只要給他一步空間,他會立刻在你頭頂跳投。

而且,除了投籃,他有了另一個威脅。

他的護球和運球技巧提高了,他有一對長得驚人的鴕鳥腿。所以,2009-10季,他的招牌套路就是漢密爾頓式的無球遊走,輕快繞過重重掩護牆,接球,投籃。如果你不去撲,他會直接出手。如果你奮不顧身去堵,他會像80年代的滑翔機那樣,邁開長腿,起步就突破。他步幅太大,只要兩步就能從三分線竄到籃筐,一個風箏般飄飄蕩蕩的扣籃。

想像一下:一個漢密爾頓那樣能跑能投的傢伙,長了德克的身高,還有滑翔機那樣兩條長腿+第一步,你怎麼防?

阿泰斯特在2010年季後賽首輪給出答案:他根本不忌憚杜蘭特。接受《SI》訪談時,他根本看不上杜蘭特的單挑能力,只強調“他們隊很善於設立掩護牆嘛!”的確,杜蘭特那時的得分,建立在他的無球飄遊上。所以,2010年首輪對湖人,得分王只有35%命中率。

但是沒關係,他還年輕得很。而且,一如杜蘭特母親所說:這是個從中學起每天跑八公里山路的訓練狂。

3

2010年夏天,杜蘭特帶領美國隊拿到世錦賽冠軍,同時硬體升級。他從一個遊走投籃+突破襲籃的射手兼突破手,向一個“純得分手”進化。他的持球突破+後撤步跳投的絕技,他的中距離試探步跳投,他在三分線外拿球,左手運球長腿邁步強突;他能在腰位接球翻身跳投。2011年對掘金關鍵一戰,他一個半場衝刺,到罰球線七歪八斜一個高難度拋射;對灰熊的第七場,他第三節連續三分球掀起了浪潮,然後是底線的兩次空切接威斯布魯克傳球完成扣籃。

他的空切+投籃+持球突破早已有了大框架,但2010-2011,他在逐漸變細膩。他突破後的拋射變多了,還時常施展人在禁區外、長臂旋指送出低手拋射。他不再需要隊友給他設立掩護牆,可以自己持球一對一解決問題了。

同樣是那一年,威少爺開始長球。他還是走直線,不減速,但開始將“踏進罰球線,急停跳投”這招,延擴到三分線距離。這招成了他的新殺手鐧。當然,他也有許多問題:2011年對小牛系列賽,他刹不住車,布魯克斯教練甚至一度把他壓在替補凳上,讓梅諾主控。

這是他們搭檔的第三年。他們從重建球隊,到西部第八,到西部決賽。一年一個腳印。

然後是第四年,2012。

4

2011-12季,杜蘭特不再依賴威斯布魯克的傳球了。他和威少爺組成了類似于韋德+勒布朗式的組合:持球,突擊,吸引包夾,分球。杜蘭特可以更自如的一對一持球突破、叫掩護,可以行進間急停跳投、拋射、中距離背身後仰。他的左手運球突破、換手變向的提速,都大有進步。而最重要的是:他以往一直願意傳球,而今年他終於能把空切擺脫、轉移球、行進間運球都結合起來,成為一個好傳球手了——雖然資料上,並不那麼明顯。2011-12季常規賽,他完成了11次“最後一分鐘扳平或反超”的入球。然後,季後賽前八場,他完成了三記“最後一分鐘制勝球”。對小牛的第二場,那是一記在罰球線面對雙人防守,斜身強行出手的中投。對湖人的第二場,是一記冰人式的小角度擦板上籃。對湖人的第四場,則是冷靜的運到前場,然後麥蒂式的:強行拔起,27英尺外,一記三分球。

布魯克斯教練試圖改造威少爺:他不要求威少爺多組織了,放開進攻吧。結果是,那一季,雷霆不斷打某幾個套路,例如:

——威少爺右路伺候,杜蘭特左翼和伊巴卡無球擋切,出來,能投就投,不能投就分給伊巴卡內切,對方堆積強側,就放弱側空位去,找威少爺單挑。

——威少爺弧頂持球,伊巴卡假裝給他擋,帶空了內線;哈登右路看熱鬧;杜蘭特和帕金斯左翼交叉擋切。

在他們搭檔的第四年,杜蘭特+威少爺(以及哈登)進了總決賽。2012年總決賽,23歲的杜蘭特場均31分,命中率55%;威少爺場均27+6+7,第五場43分。他們輸給了熱,但那時的勢頭,全世界都相信,那不會是他們最後一次總決賽。杜蘭特的進步那麼快,威少爺那招“突到罰球線,火箭式拔起,中投”如此迅疾。

5

第五年,他倆帶隊拿下60勝。杜蘭特全面提升了自己的效率,他丟失了得分王,但每場28分8籃板5助攻的全面度,直追早年的伯德——而且,他還有恐怖的51%命中率、42%三分率和91%罰球率。考慮到他81%的進攻由跳投完成,這51%的命中率簡直令人震怖。而那年,威少爺的新招是:中位背身靠,往右肩翻身,斜身中投。

他的招式一向不多:後場一條龍起速突破;三分線叫個擋拆起速突破,或者急停中投;中位背身接球靠打翻身跳投。基本套路就是三招而已。但他將這些招式,練到極為精純。他的左手突破越來越好,他的突破越來越兇猛,所以對手明知道“這小子要起速突破,或者急停中投”,但就是攔不住。

那年一切都很順,雖然失去了哈登,雷霆依然60勝——然後,威少爺受傷了,杜蘭特帶隊,輸給了灰熊。

那時,傷病的陰影來了。

6

第六年,威少爺受傷了,然而杜蘭特整合了一切:他在大學就有的投籃手感、三年級練出的第一步突破、2010年夏天練出的撤步跳投、2011年會的小拋射、2012年純熟起來的變速假動作連投籃、去年開始施展的背身後仰跳投之類,不須多提。今年他助攻暴漲,倒並非傳球技巧多進步——嚴格來說,他的傳球手法並不比甜瓜超妙,看過甜瓜2009年作為掘金軸心的自然明白——但他的運球和傳球結合,變得純熟許多。

確切說,他運球、投籃和傳球的結合,亦即人球結合,俗稱球性,整個的變好了。

然後,常規賽MVP。

然後,西部決賽,伊巴卡受傷,雷霆被老馬刺卸掉了。

7

2014-15季,眾所周知:健康了多年的杜蘭特受傷,威少爺在2015年春天大殺四方——2012年後,他倆總在對方受傷時,展現出天下無對的潛力。

2015年春天,很難得的:在組織技巧上,威少爺進步了。比起早年的愣勁兒,他如今的視野寬多了。以往,他只要起速突破,就只能找看得見的隊友(通常是在底線內切的);但2015年,他跟沃爾似的,突破時,腦子裡有個全場落點陣圖了,經常來個“突破-停-再突-大範圍橫傳”。

當然,他還是不減速。你不知道他下一秒會幹什麼。你猜不到他下一秒會來個2006年勒布朗那樣的跨場一條龍、約翰-沃爾那樣的急速推進廣域視野分球、人類電影精華那樣的前場籃板,還是JR史密斯那樣的不合理三分、奧多姆那樣想一出是一出的臨時變卦傳球——也可能他在一個攻防回合裡就把以上都做完了。

事實是,威少爺打球不獨。當他找得到隊友時,他的分球個個精美。

威少爺的技術不糙。他有速度,有變向能力,中遠投進步神速(如果你看過他2010年的投籃水準就明白),有背身,而且能夠從所有方面影響比賽——籃板、推進、擋拆、突破、投籃、搶斷、包夾,一切方面。除了勒布朗,也許他就是聯盟最全面的傢伙。

威少爺甚至不自私。一旦他看到機會,傳球總是及時精確,而且球傳得華麗大膽。

他的問題,就是不刹車。

他在反擊中,一味向前;看見機會,電閃雷鳴給球,沒機會,自己一條龍。他在陣地戰,一味向前:看見隊友切出,他果斷給球(這時他非常無私),沒機會,自己突,這時他偶爾能做一個突分,但大多數時候就是自己上籃了。他從來不會猶豫算計。他不考慮自己已經投了多少球,不考慮自己已經助攻多少次。他一門心思按著自己奔溢的熱血思維在打比賽。他一直在進步,但他沒有轉型。威少爺入行以來所有的進步,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套路打球更有效率、更勇猛。

8

然後,就是過去的2015-16季了。

2012年後,他們倆終於健康地度過了一個賽季。他們一直在尋找的5號位和2號位,有了人:亞當斯終於撐起了中鋒位,羅伯遜勤勉地擔當起了得分後衛。他們3比1領先73勝的金州勇士。第六場,就差最後幾分鐘。

這是杜蘭特+威斯布魯克的第八個賽季。他們從第四個賽季進總決賽,然後經歷了威少爺一年傷病、伊巴卡一年傷病、杜蘭特一年傷病。再度健康時,離總決賽,就差一點運氣。

多遺憾。但,就這樣結束了。

這一結束……就徹底結束了。

9

是的,雖然我們總覺得他倆還年輕,但杜蘭特+威少爺,在一起八年了。前四年,成長;後三年,傷病;最後一年,爆發,結束。

是他們打球不合理嗎?並非如此。

杜蘭特是一入行就效率驚人、不粘球的得分機器。詹姆斯-哈登則打著這個時代,最有效率的籃球:上線持球,晃動,然後或突破禁區造罰球或上籃,或投三分,或吸引夾擊。但他的問題,一如我2008年12月陳述的:純得分手很難帶隊獲得成功,當然,杜蘭特的優點是,他可以和其他巨星並存。

威少爺則是一點點在提升自己,一年一個變化。曾經的他不會中投,現在我們沒法這麼說了;曾經的他傳球視野窄、直來直去,不減速。但到2015-16季,他的變向和加速減少了。實際上,如今威少爺經常單手運球,半速突進到三分線內,靠一個單手變線(in and out)運球,找出機會,拋射,或者塞給空位隊友。

大概,他們花了八年,才真正找到了彼此的節拍,以及與隊友相處的方式。於是他們幹掉一支67勝的馬刺,幾乎將73勝的勇士幹掉——然後就結束了。

只留下許多如果。

如果哈登不被交易?如果2013年威少爺不受傷?如果2014年伊巴卡不受傷?如果2015年杜蘭特不受傷?如果2016年對勇士第六場最後時刻沒那幾個失誤?如果?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答案了。

過去這八年,他倆場均合計能得到50分、13個籃板12個助攻。四次西部決賽,一次總決賽。但每個人都覺得,他們還沒到巔峰……他們擔當過鄧肯、科比和德克的祭品,但也將這老三位西部最後的豪強解決了,但他們沒能成為西部的新王。這仿佛就是他們的宿命:他們是偉大的反叛者,但無法開疆拓土。

威少爺有個拜把兄弟般的哥們:克雷西-巴爾斯。他們約好:到大學裡,還要一起當隊友。十五歲那年,巴爾斯心臟病去世。從此之後,

每場比賽前,威少爺會在雙手腕上綁上腕帶。一個橙色腕帶,用藍色字寫“KB3”,一個藍色腕帶,用橙色寫“為什麼不?(WHY NOT)”

“我覺得我是在用某種方式為他打球。”威斯布魯克如是說。

“為什麼不呢?”威斯布魯克如是說,“這就是我對待一切質疑時的答案。”

而杜蘭特,早在2009年春天就說:我的目標是變得更全面,在他還沒拿到一個得分王之前,他就說,“得分王不是我的目標。”是的,他大概是NBA歷史上少數幾個,拿到了得分王,依然不顯得獨的怪物。他給自己起了個綽號是:servant。

理當是二當家的組織者,有一顆魯莽又熾熱的鬥心。

理當是大當家的得分魔,卻是個謹慎冷靜的青年。

他們倆無法無天的天賦與軀殼裡的性情,似乎倒錯了一下似的。

但如今說這些,也沒有意義了。

這對組合本來有著OK組合級的天賦,結果卻像鯊魚+便士似的,“他倆明明有突破天際的可能性,簡直靠天賦就可以縱橫天下,好像哪一天他們開竅,就是個王朝?可是……就散了。”

也許是傷病。也許是他們的風格。也許是他們開竅得稍微晚了一點。也許是天數。但總而言之,這橫亙西部,上無極限的雙子星傳說,就這樣留下了一大堆“如果”,然後結束了。

考慮到科林森本季跳投報廢,隊上最可靠的中投手是喬·史密斯,考慮到球隊無論是掩護品質和遞球都不過關,他,一個一半以上進攻依靠無球移動的射手,能夠以46%的命中率和48%的三分率得到場均23分,這真是個不大不小的奇跡。

當時,我認為杜蘭特的課題是:

純得分手們大多有以下問題:需要持球,擔任進攻終結點,無法策動進攻。為什麼控衛和中鋒被認為是重要的偉大位置?因為兩者都是可以最直接影響進攻的位置。相比而言,純得分手們殺傷力不及內線,如果不兼備控衛級的組織大局觀,就只能是局部破壞了。即,純鋒衛得分手作為核心的球隊,成功的先例,非常,非常,非常罕見。

這是凱文·杜蘭特真正的課題:理想的他,如果有邁克·米勒般空切後策動分球轉移,或是特科格魯那利用高位掩護後組織的能力,無疑是完美的。但迄今為止,他只是一個平淡的傳球手,距離控衛級的組織或使對手防守失衡的殺傷,都還相去甚遠。

而且,比起聯盟其他鋒衛選手那華麗的持球攻擊技巧,他的無球進攻能力彌足珍貴。這可以大大減少他成為球隊毒瘤的機會,而且大大拓寬他未來的角色——比如,由於不怎麼存在球權問題,他可以和其他球隊核心共存。

畢竟他還只是一個缺點顯然的未完成體。

這就是2008-09季的杜蘭特與威斯布魯克。那一年,威少爺是個沒遠射、不減速、靠罰球線急停中投得分、靠推反擊和陣地戰擋拆發飆的青年。至今依然。那會兒,大家都覺得他不像個組織後衛:沒錯,他在UCLA時,本來也就是打2號位的。威少爺職業生涯的第一場30分,是對熱時得到的:他對面的韋德得了38分。倘若回頭看錄影帶,你會發現他倆風格如何走了兩個極端。韋德全場妖嬈如蛇,不斷撥弄“跨進三分線——歐洲步蛇形繞人——指東打西——上籃”,而威少爺,全場都在做一件事:直線突擊,直奔籃筐,能扣就扣,不能扣也要上籃,搏個魚死網破。

而那年的杜蘭特,已經是個卓越的得分手了。

看上去,他們的搭配很完美:一個烈火少年,一個冷酷射手。他們那時都年輕,沒有壓力,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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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季,杜蘭特成了史上最年輕得分王。他之前的優勢——恐怖的身高,長得活象章魚臂膀般的胳膊,投籃出手點幾乎平齊籃筐,細膩的手指感覺,德雷克斯勒般的大步切入,速度、協調性、節奏感、可以在離籃8米內任何地方投籃——繼續保留。當他對位對手小前鋒時,他的速度和運球擺脫開始自如了。畢竟一、二年級打得分後衛時,他根本晃不開對手,只好拼命跳投。而在他來到小前鋒位置後,全聯盟小前鋒都要崩潰了:他更快、更高、更靈巧,而且你只要給他一步空間,他會立刻在你頭頂跳投。

而且,除了投籃,他有了另一個威脅。

他的護球和運球技巧提高了,他有一對長得驚人的鴕鳥腿。所以,2009-10季,他的招牌套路就是漢密爾頓式的無球遊走,輕快繞過重重掩護牆,接球,投籃。如果你不去撲,他會直接出手。如果你奮不顧身去堵,他會像80年代的滑翔機那樣,邁開長腿,起步就突破。他步幅太大,只要兩步就能從三分線竄到籃筐,一個風箏般飄飄蕩蕩的扣籃。

想像一下:一個漢密爾頓那樣能跑能投的傢伙,長了德克的身高,還有滑翔機那樣兩條長腿+第一步,你怎麼防?

阿泰斯特在2010年季後賽首輪給出答案:他根本不忌憚杜蘭特。接受《SI》訪談時,他根本看不上杜蘭特的單挑能力,只強調“他們隊很善於設立掩護牆嘛!”的確,杜蘭特那時的得分,建立在他的無球飄遊上。所以,2010年首輪對湖人,得分王只有35%命中率。

但是沒關係,他還年輕得很。而且,一如杜蘭特母親所說:這是個從中學起每天跑八公里山路的訓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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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夏天,杜蘭特帶領美國隊拿到世錦賽冠軍,同時硬體升級。他從一個遊走投籃+突破襲籃的射手兼突破手,向一個“純得分手”進化。他的持球突破+後撤步跳投的絕技,他的中距離試探步跳投,他在三分線外拿球,左手運球長腿邁步強突;他能在腰位接球翻身跳投。2011年對掘金關鍵一戰,他一個半場衝刺,到罰球線七歪八斜一個高難度拋射;對灰熊的第七場,他第三節連續三分球掀起了浪潮,然後是底線的兩次空切接威斯布魯克傳球完成扣籃。

他的空切+投籃+持球突破早已有了大框架,但2010-2011,他在逐漸變細膩。他突破後的拋射變多了,還時常施展人在禁區外、長臂旋指送出低手拋射。他不再需要隊友給他設立掩護牆,可以自己持球一對一解決問題了。

同樣是那一年,威少爺開始長球。他還是走直線,不減速,但開始將“踏進罰球線,急停跳投”這招,延擴到三分線距離。這招成了他的新殺手鐧。當然,他也有許多問題:2011年對小牛系列賽,他刹不住車,布魯克斯教練甚至一度把他壓在替補凳上,讓梅諾主控。

這是他們搭檔的第三年。他們從重建球隊,到西部第八,到西部決賽。一年一個腳印。

然後是第四年,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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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季,杜蘭特不再依賴威斯布魯克的傳球了。他和威少爺組成了類似于韋德+勒布朗式的組合:持球,突擊,吸引包夾,分球。杜蘭特可以更自如的一對一持球突破、叫掩護,可以行進間急停跳投、拋射、中距離背身後仰。他的左手運球突破、換手變向的提速,都大有進步。而最重要的是:他以往一直願意傳球,而今年他終於能把空切擺脫、轉移球、行進間運球都結合起來,成為一個好傳球手了——雖然資料上,並不那麼明顯。2011-12季常規賽,他完成了11次“最後一分鐘扳平或反超”的入球。然後,季後賽前八場,他完成了三記“最後一分鐘制勝球”。對小牛的第二場,那是一記在罰球線面對雙人防守,斜身強行出手的中投。對湖人的第二場,是一記冰人式的小角度擦板上籃。對湖人的第四場,則是冷靜的運到前場,然後麥蒂式的:強行拔起,27英尺外,一記三分球。

布魯克斯教練試圖改造威少爺:他不要求威少爺多組織了,放開進攻吧。結果是,那一季,雷霆不斷打某幾個套路,例如:

——威少爺右路伺候,杜蘭特左翼和伊巴卡無球擋切,出來,能投就投,不能投就分給伊巴卡內切,對方堆積強側,就放弱側空位去,找威少爺單挑。

——威少爺弧頂持球,伊巴卡假裝給他擋,帶空了內線;哈登右路看熱鬧;杜蘭特和帕金斯左翼交叉擋切。

在他們搭檔的第四年,杜蘭特+威少爺(以及哈登)進了總決賽。2012年總決賽,23歲的杜蘭特場均31分,命中率55%;威少爺場均27+6+7,第五場43分。他們輸給了熱,但那時的勢頭,全世界都相信,那不會是他們最後一次總決賽。杜蘭特的進步那麼快,威少爺那招“突到罰球線,火箭式拔起,中投”如此迅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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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年,他倆帶隊拿下60勝。杜蘭特全面提升了自己的效率,他丟失了得分王,但每場28分8籃板5助攻的全面度,直追早年的伯德——而且,他還有恐怖的51%命中率、42%三分率和91%罰球率。考慮到他81%的進攻由跳投完成,這51%的命中率簡直令人震怖。而那年,威少爺的新招是:中位背身靠,往右肩翻身,斜身中投。

他的招式一向不多:後場一條龍起速突破;三分線叫個擋拆起速突破,或者急停中投;中位背身接球靠打翻身跳投。基本套路就是三招而已。但他將這些招式,練到極為精純。他的左手突破越來越好,他的突破越來越兇猛,所以對手明知道“這小子要起速突破,或者急停中投”,但就是攔不住。

那年一切都很順,雖然失去了哈登,雷霆依然60勝——然後,威少爺受傷了,杜蘭特帶隊,輸給了灰熊。

那時,傷病的陰影來了。

6

第六年,威少爺受傷了,然而杜蘭特整合了一切:他在大學就有的投籃手感、三年級練出的第一步突破、2010年夏天練出的撤步跳投、2011年會的小拋射、2012年純熟起來的變速假動作連投籃、去年開始施展的背身後仰跳投之類,不須多提。今年他助攻暴漲,倒並非傳球技巧多進步——嚴格來說,他的傳球手法並不比甜瓜超妙,看過甜瓜2009年作為掘金軸心的自然明白——但他的運球和傳球結合,變得純熟許多。

確切說,他運球、投籃和傳球的結合,亦即人球結合,俗稱球性,整個的變好了。

然後,常規賽MVP。

然後,西部決賽,伊巴卡受傷,雷霆被老馬刺卸掉了。

7

2014-15季,眾所周知:健康了多年的杜蘭特受傷,威少爺在2015年春天大殺四方——2012年後,他倆總在對方受傷時,展現出天下無對的潛力。

2015年春天,很難得的:在組織技巧上,威少爺進步了。比起早年的愣勁兒,他如今的視野寬多了。以往,他只要起速突破,就只能找看得見的隊友(通常是在底線內切的);但2015年,他跟沃爾似的,突破時,腦子裡有個全場落點陣圖了,經常來個“突破-停-再突-大範圍橫傳”。

當然,他還是不減速。你不知道他下一秒會幹什麼。你猜不到他下一秒會來個2006年勒布朗那樣的跨場一條龍、約翰-沃爾那樣的急速推進廣域視野分球、人類電影精華那樣的前場籃板,還是JR史密斯那樣的不合理三分、奧多姆那樣想一出是一出的臨時變卦傳球——也可能他在一個攻防回合裡就把以上都做完了。

事實是,威少爺打球不獨。當他找得到隊友時,他的分球個個精美。

威少爺的技術不糙。他有速度,有變向能力,中遠投進步神速(如果你看過他2010年的投籃水準就明白),有背身,而且能夠從所有方面影響比賽——籃板、推進、擋拆、突破、投籃、搶斷、包夾,一切方面。除了勒布朗,也許他就是聯盟最全面的傢伙。

威少爺甚至不自私。一旦他看到機會,傳球總是及時精確,而且球傳得華麗大膽。

他的問題,就是不刹車。

他在反擊中,一味向前;看見機會,電閃雷鳴給球,沒機會,自己一條龍。他在陣地戰,一味向前:看見隊友切出,他果斷給球(這時他非常無私),沒機會,自己突,這時他偶爾能做一個突分,但大多數時候就是自己上籃了。他從來不會猶豫算計。他不考慮自己已經投了多少球,不考慮自己已經助攻多少次。他一門心思按著自己奔溢的熱血思維在打比賽。他一直在進步,但他沒有轉型。威少爺入行以來所有的進步,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套路打球更有效率、更勇猛。

8

然後,就是過去的2015-16季了。

2012年後,他們倆終於健康地度過了一個賽季。他們一直在尋找的5號位和2號位,有了人:亞當斯終於撐起了中鋒位,羅伯遜勤勉地擔當起了得分後衛。他們3比1領先73勝的金州勇士。第六場,就差最後幾分鐘。

這是杜蘭特+威斯布魯克的第八個賽季。他們從第四個賽季進總決賽,然後經歷了威少爺一年傷病、伊巴卡一年傷病、杜蘭特一年傷病。再度健康時,離總決賽,就差一點運氣。

多遺憾。但,就這樣結束了。

這一結束……就徹底結束了。

9

是的,雖然我們總覺得他倆還年輕,但杜蘭特+威少爺,在一起八年了。前四年,成長;後三年,傷病;最後一年,爆發,結束。

是他們打球不合理嗎?並非如此。

杜蘭特是一入行就效率驚人、不粘球的得分機器。詹姆斯-哈登則打著這個時代,最有效率的籃球:上線持球,晃動,然後或突破禁區造罰球或上籃,或投三分,或吸引夾擊。但他的問題,一如我2008年12月陳述的:純得分手很難帶隊獲得成功,當然,杜蘭特的優點是,他可以和其他巨星並存。

威少爺則是一點點在提升自己,一年一個變化。曾經的他不會中投,現在我們沒法這麼說了;曾經的他傳球視野窄、直來直去,不減速。但到2015-16季,他的變向和加速減少了。實際上,如今威少爺經常單手運球,半速突進到三分線內,靠一個單手變線(in and out)運球,找出機會,拋射,或者塞給空位隊友。

大概,他們花了八年,才真正找到了彼此的節拍,以及與隊友相處的方式。於是他們幹掉一支67勝的馬刺,幾乎將73勝的勇士幹掉——然後就結束了。

只留下許多如果。

如果哈登不被交易?如果2013年威少爺不受傷?如果2014年伊巴卡不受傷?如果2015年杜蘭特不受傷?如果2016年對勇士第六場最後時刻沒那幾個失誤?如果?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答案了。

過去這八年,他倆場均合計能得到50分、13個籃板12個助攻。四次西部決賽,一次總決賽。但每個人都覺得,他們還沒到巔峰……他們擔當過鄧肯、科比和德克的祭品,但也將這老三位西部最後的豪強解決了,但他們沒能成為西部的新王。這仿佛就是他們的宿命:他們是偉大的反叛者,但無法開疆拓土。

威少爺有個拜把兄弟般的哥們:克雷西-巴爾斯。他們約好:到大學裡,還要一起當隊友。十五歲那年,巴爾斯心臟病去世。從此之後,

每場比賽前,威少爺會在雙手腕上綁上腕帶。一個橙色腕帶,用藍色字寫“KB3”,一個藍色腕帶,用橙色寫“為什麼不?(WHY NOT)”

“我覺得我是在用某種方式為他打球。”威斯布魯克如是說。

“為什麼不呢?”威斯布魯克如是說,“這就是我對待一切質疑時的答案。”

而杜蘭特,早在2009年春天就說:我的目標是變得更全面,在他還沒拿到一個得分王之前,他就說,“得分王不是我的目標。”是的,他大概是NBA歷史上少數幾個,拿到了得分王,依然不顯得獨的怪物。他給自己起了個綽號是:servant。

理當是二當家的組織者,有一顆魯莽又熾熱的鬥心。

理當是大當家的得分魔,卻是個謹慎冷靜的青年。

他們倆無法無天的天賦與軀殼裡的性情,似乎倒錯了一下似的。

但如今說這些,也沒有意義了。

這對組合本來有著OK組合級的天賦,結果卻像鯊魚+便士似的,“他倆明明有突破天際的可能性,簡直靠天賦就可以縱橫天下,好像哪一天他們開竅,就是個王朝?可是……就散了。”

也許是傷病。也許是他們的風格。也許是他們開竅得稍微晚了一點。也許是天數。但總而言之,這橫亙西部,上無極限的雙子星傳說,就這樣留下了一大堆“如果”,然後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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