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的時候我爸媽離婚了, 他們就生了我一個兒子, 而我跟了我媽, 那天我媽抱著我對我說:“涵涵你好好跟著你爸生活, 媽媽會經常來看你的,
可是後來我媽並沒有來看過我, 她再婚了, 再婚後跟著她的新老公去了外省, 只是有時候會給我打個電話而已。
而我爸也很快再婚了, 繼母比我爸小六歲, 很年輕但我並不喜歡她, 我一直叫她阿姨, 我爸也沒有逼我叫她媽媽。
我爸是個技術員, 工資也隨著時間在漲, 到後來每個月也有一萬塊錢了, 而繼母並沒有什麼學歷在一家護膚品店當銷售員, 每個月的工資也有三四千。
我爸跟繼母還生了一個女兒, 我同父異母的妹妹, 妹妹是個早產兒, 身體並不是很好經常生病, 我爸跟繼母都很疼她。
雖然繼母沒有虧待我, 但我跟她的關係並不好。
後來我也長大了要結婚了, 按理說我是家裡的男孩子而且我家就只有一套房子,
我家這套房子雖然舊了些, 可是是在市中心, 寸土寸金的地方房價很貴。
當我結婚的時候繼母突然打了二十萬給我, 這讓我感到很驚訝, 可是更加讓我驚訝。
直到那晚繼母再給我發了一照片, 看完我連忙把二十萬退還給她。
原來她拿二十萬是想跟我做個交易, 讓我以後不要要我家裡的那套房子了, 把那套房子留給我同父異母的妹妹!
照片上是她寫的一條件, 只要我答應了不要那套房子, 她隨後還會再給我十萬塊錢!
這根本就是一件不對等的交易, 我爸那套房子轉手賣二手房都有百來萬了而她打算用三十萬就讓我把房子給她,
我想都沒想就拒絕了她, 我就納悶繼母有那麼好人, 我結婚她居然給我二十萬塊錢, 原來是個坑!
只是繼母怎麼會有這麼多錢, 這讓我覺得很奇怪。
這事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告訴我爸, 讓他知道繼母是個怎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