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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小的時候父母就去世了, 從小到大一直就是我和弟弟在一起生活, 吃穿用度兩人共同分享, 知道成年之後我們彼此分開, 並且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 我嫁給了一個普通的工人, 弟弟也找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生活在了一起, 可以說日子過得平淡而普通。
偶爾在一起見面的時候, 我就會想起小時候我們互相幫助的日子, 感到非常懷念。
弟弟成家後不久, 過來找我借錢, 說是想借十萬買房。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沉默了很久, 看了看身邊的老公, 難以拿主意。 因為雖然結婚有幾年, 但是我倆加在一起的積蓄也不是很多, 平時吃穿用度還都是非常小心, 一下子拿出十萬對我也是不小的負擔, 再說弟弟近幾年花錢實在有點快, 我不由擔心弟弟是不是在真的買房, 這筆錢我本來打算準備用來養孩子的。
猶豫了很久我還是借給他十萬, 但是我害怕他還不了, 讓他打了欠條。 弟弟沒什麼什麼, 馬上簽了名。
五年後弟弟說話算話, 把十萬還給了我, 我把欠條拿出來給了他, 拿著欠條他撕得粉碎, 生氣地說再不會叫我姐姐。 我拿著錢感覺到非常詫異, 他對我說,
聽完後我也感覺到一陣委屈, 我也沒辦法, 這十萬元對我也是很大一筆錢, 如果回不來我家肯定沒辦法過的, 難道我這個姐姐真的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