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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4批次 川菜王 菜籽油檢出溶劑殘留

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3月23日, 四川省食藥監局公佈了最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2017年第4號), 16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曝光, 其中包括商標為“川菜王”等10批次菜籽油。

四川省食藥監局在近期組織對肉製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的抽檢中, 共發現不合格樣品16批次。 其中, 商標為“川菜王”“蒲鴨河”“渝歌”“易田”等10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主要品質問題表現為檢出溶劑殘留量(規定不得檢出)、苯並芘超標等。 其中, 標稱安縣輝達油脂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4批次川菜王牌菜籽油檢出不得檢出的溶劑殘留量, 最高達215mg/kg。

此外, 標稱四川省天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自貢市貢山貢水農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牛小福”冷吃兔, 被檢出菌落總數超過標準值15倍;標稱四川省蜀風尚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綿陽躍進路分店銷售的奇香肉乾(醬鹵肉類), 菌落總數超標16倍。

四川省食藥監局表示, 上述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生產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了核查處置, 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徹查問題原因並全面整改。 涉及外省(市、自治區)的, 該局已按照有關規定, 將不合格產品情況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了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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