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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法鼓勵事業單位人才創業

近日, 市人力社保局就《溫州市創新驅動發展研究院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瞭解, 該辦法適用於在溫州創辦企業或全職為溫州民營企業服務, 並將人事關係轉移至創新院的高層次人才。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該辦法是鼓勵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前往民企工作或自主創業, 同時保障其待遇的政策。 辦法的申請對象為取得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且符合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的A、B、C、D、E類的人才。 其中, 入院前不具有事業單位身份的人才年齡,

原則上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齡尚有6年以上。

據瞭解, 入院申請步驟包括申請、初審、評審、審核和入編五個步驟。 納入創新院事業編制的人才, 實行實名制管理。 原為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才, 按相關調動程式辦理, 在院內保留其全額或差額事業編制身份;其他性質的人才, 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 採取引進的方式, 經公示後聘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

聘期內採用“企業埋單、創新院管理”模式。 在聘用合同期內, 薪酬福利、社會保險、公積金等經費全部由用人企業承擔。 人才薪酬待遇分兩部分, 一部分由用人企業自行發放, 另一部分由用人企業劃入創新院, 由創新院代發。

同時, 入院人才可參與溫州大學相關學科建設,

可申報溫州大學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 以溫州大學為第一主持單位主持獲得專案立項、成果獲獎及發表相關的學術成果, 可根據溫州大學科研獎勵政策獲得獎勵, 獎勵經費由溫州大學單列。

排版: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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