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週一是我老爸的生日。
早幾天, 我一直記得到時要給他打電話。 今天工作時, 同事說到農曆日期, 我猛然一驚:我竟把老爸的生日給忘了!
下了班打電話回家, 老媽接的, 她說老爸那天從早上開始就一直在等我的電話, 我中午沒打, 老弟安慰他:“晚上肯定打。 ”
我表哥每年不管在家還是外地, 他准會在我老爸生日那天去個電話, 老弟說:“這大外甥都記著你呢, 閨女怎麼可能忘了。 ”
唉!我這閨女, 確實當得不如大外甥親。
老媽開玩笑地說:“你爸剛還念叨呢, ‘看來閨女真是把我給忘了, 這都兩天了也沒個電話。 ’”
原來, 老爸一直在等我的電話!“可憐天下父母心”!
我說“一工作什麼都忘了”, 又說“早幾天還記著呢”, 話是實話, 卻抹不了我心頭的慚愧。
和老爸聊了幾句, 儘管是遲到的心意, 總也是他期待的安慰:我閨女記著我呢!
於我, 這慚愧更深一層了!
2.
我在想, 我這兩天都幹嘛了, 竟真是一點都沒想起來。 忙嗎?怕是再忙, 我都不會把自己的生日給忘了吧?!
唉!人啊!
我們老說“人之常情”, 很多事確實“情有可原”, 但何必為自己的愧疚而開脫呢?心生慚愧, 不正說明我們的心很誠實地承認了:自己做得不夠, 不夠好, 不夠多!
這慚愧,
3.
不過, 話說回來, 我能準確說出我老爸的生日日期, 但要問他我哪天生日, 他怕是只能來句:春天生的。 哼!
我爸只清楚地記得自己的生日。 哼哼!
其實, 在我看來, 男人能記住幾個紀念日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我爸記不住我的生日, 能說他不愛我嗎?我把他的生日記得再清楚, 就及得上他對我的愛了?
人與人, 愛的表達與體現, 總是多種多樣的, 但脫離不了一個核心:慚愧。 因為愛著, 所以慚愧。 因為慚愧, 加倍愛著。
我們做兒女的, 往往覺得愧對父母。 可我們忽略了, 父母對我們的愧對感更多, 即使他們給我們的已經夠多了, 他們還是覺得自己給得不夠。
身為子女的愧疚, 遠不是和身為父母的愧疚能相提並論的!
4.
昨天, 我寫的也是愧疚, 以愛情來觀愧疚, 得出:愧疚是相較於愛更難得的情感。
今天, 以親情觀之, 更加深了我的感受:愧疚, 是愛的養分, 更是愛的精華。
做人, 還是應該常懷一顆愧疚之心, 時刻去反思自己, 為心靈開闢一片沃土, 愛自萌芽。
當萌芽在愧疚的汲取中茁壯、繁茂, 吐露的芬芳, 正是人性最初的清雅!
——常懷愧疚, 才能問心無愧!
特別聲明:本文為頭條號百讀書屋·張夢娜原創,歡迎帶出處轉發。
特別聲明:本文為頭條號百讀書屋·張夢娜原創,歡迎帶出處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