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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管理重點|施工專案經理的任務和責任(重點)

1.項目經理的角色與執業範圍

(1) 項目經理是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

(2) 取得建造師註冊證書的人員是否擔任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由企業自主決走。

(3) 大、中型工程項目施工的專案經理必須由取得建造師註冊證書的人員擔任。

(4) 建造師是一種專業人士的名稱, 而專案經理是一個工作尚位的名稱。

2.《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規定:

(1)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以及承包人為專案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15)

(2) 在緊急情況下, 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繫時,

專案經理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 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 承包人需更換專案經理的, 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 並征得發包人書靣同意。

施工專案經理的任務P35

1.專案經理的管理權力

(1) 組織專案管理班子

(2) 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處理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係, 委託簽署有關合同。

(3) 指揮工程項目建設的生產經營活動, 調配並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

(4) 選擇施工作業隊伍;

(5) 進行合理的經濟分配;

(6) 企業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權力。

施工專案經理的責任(重點)P36

一、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

1.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應在專案實施之前,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專案經理協商制定。

2.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編制依據:(10.14)

(1)項目合同檔;

(2)組織的管理制度;

(3)專案管理規劃大綱;

(4)組織的經營方針和目標

二、專案經理的職責(16)

1. 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2. 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畫, 並對專案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3. 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4. 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 並組織實施

5. 進行授權範圍內的利益分配

6. 收集工程資料, 準備結算資料,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7. 接受審計, 處理專案經理部解體的善後工作

8. 協助組織進衍專案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三、專案經理的許可權:(4參與、2授權、1主持、1制定)

(1)參與專案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2)參與組建專案經理部;

(3)主持專案經理部工作;

(4)決定授權範圍內的專案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內部計酬方法;

(6)參與選擇並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7)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8)在授權範圍內協調與專案有關的內、外部關係;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

四、施工專案經理的責任:

1.專案經理對施工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

2.專案經理由於主觀原因, 或由於工作失誤, 政府直管部門將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責任, 企業將追究的主要時其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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