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各位家長千萬不能錯過的9月教育新政 一睹為快!

今年九月起, 各高校大學生創業將設置學分計入學業成績

9月1日起, 教育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 教育部表示, 學校應當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活動, 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計入學業成績。 另外, 各大高校可以根據情況建立並實行靈活的學習制度。 對於休學創業的學生, 可以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 並簡化休學批准程式。

此外, 《規定》要求學校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以杜絕以往出現的冒名頂替入學的現象。

除開學時審查, 《規定》還特別要求學校應當在學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複查。 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行為的, 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者, 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義務教育階段禁止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 今年9月起施行

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 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 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修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規定, 非營利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 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

學校的辦學結餘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在收費方面, 修正案規定, 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專案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 向社會公示, 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管。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具體辦法,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 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 此外, 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職工待遇。

北京共有產權房落戶上學徵求意見稿

北京市自住房將轉為“共有產權房”, 相關政策徵求意見近日截止。 根據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市住建委回應表示, 下一步將制定支持政策, 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實現有效銜接。 此外, 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 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徵求意見期間, 辦法和導則受到廣大群眾、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截至8月10日6時整, 針對辦法回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 針對導則回饋意見共收到58條。 總體來看, 社會各界對本市共有產權制度和建設導則表示支持和贊同。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