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農村的, 雖然我是家裡的獨子, 但爸媽對我很嚴厲, 上大學的時候, 我女朋友是我大學同學, 是外地的, 但是為人善良長得又漂亮, 我們感情很好, 在一起交往了3年, 本來我倆商量好畢業以後結婚的, 而且女友還答應我們要在一個單位上班, 可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畢業以後, 女 友家裡打來電話, 說在女友老家那邊已經找好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非要她回去, 可是女友又是孝順的孩子, 於是和我商量叫我去她家那邊工作, 可是我爸媽怎麼會同意?於是我倆分手了。
分手後, 我也沒有再找女朋友, 轉眼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爸媽也是著急, 就找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女朋友, 可是我們那時交流並不多, 互相也不怎麼瞭解, 所以沒多少好感, 可是我爸媽卻很喜歡她, 還囑咐我對人家認真點。 就這樣在我老媽的強迫下我們交往了一年多, 我對她的認識也多了點,
婚後, 爸媽給我們按揭買了一套房子, 一開始還行, 可等我兒子出生以後, 感覺真的好累, 支出大於收入了, 無奈之下就問老婆, 你上班這麼長時間有沒有存私房錢啊?老婆說沒有,
老婆看我發火了和我說了實話, 說她弟弟在上大學, 他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她在出,
你們大家說說這都是什麼歪理和邏輯,
我還有沒有堅持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