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是在大學時候認識的, 畢業後, 家裡給我安排了穩定的工作, 我那時候讓她跟我一起回家, 她沒有同意, 就這樣我們分手了。 分手後, 我一直對她有種愧疚感, 因為當初分手的主要原因還是我這邊。
回到老家後, 不到半年的時間我便結婚了, 而前女友依然是單身。 我結婚後, 前女友就不怎麼和我聯繫了, 直到前幾天, 她突然間在微信上找我聊天, 我才知道這段時間她遇到了一個大困難。
她第一次向我借錢, 是我們分手有一個多月的時候, 那時候我還沒結婚, 我給她轉過去2000塊錢也沒想著讓她還, 畢竟我對她還是很愧疚的。 可是, 這次又來找我借錢, 而且是3萬, 更重要的是我現在已經結婚了, 錢也基本上在老婆手上, 這次的情況和之前的完全不一樣, 借的數額b也有點大, 但是她又說的那麼可憐, 種種原因另我比較糾結的!心裡一直在想, 這錢到底應不應該借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