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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城中村出租屋統一執行“十必須”消防標準

為持續深化“三老一城”火災隱患整治工作, 強力整治轄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隱患突出問題, 構建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推進建立常態化隱患管理、排查、整改工作機制, 從9月1日起至今年12月15日, 福田區將強力推進開展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分“摸底排查、宣傳動員、整治攻堅、驗收達標”四個階段, 全面整改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隱患, 加強和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礎, 全力守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9月1日上午, 福田區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工作部署會在福田區委會堂召開。 福田區區委常委、副區長黃偉,

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段廷傑, 及區公安局、安監局、住建局、城管局、綜合執法局等各職能部門, 各街道辦、各村股份公司、社區工作站、業主代表等600余名負責人參會。

會議播放了《城中村消防安全警示片》, 從事故教訓、隱患類型、法律責任、工作要求等方面增強城中村股份公司和出租屋業主代表對火災隱患整治必要性和緊迫性;福田公安分局黨委委員、消防監管大隊大隊長鄭新榮通報今年來全區城中村出租屋火災形勢及消防隱患情況。 區租賃局解讀了《福田區出租屋安全主體責任追究辦法》。

福田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段廷傑部署《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工作方案》, 同時與南園、福保、福田等街道辦逐一簽訂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隱患整改責任書。

福田區區委常委、副區長黃偉強調消防安全重在防範, 一是堅持警鐘長鳴, 牢記隱患就在身邊、事故就在眼前;二是堅持精准發力, 千方百計抓源頭、抓基礎、抓關鍵;三是堅持全面動員, 形成人人安全人人責、千軍萬馬上戰場的局面, 扎實推進專項整治行動, 確保《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落地生效。

近期, 福田區消防安全委員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結合轄區實際情況, 為轄區出租屋設定《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的基本消防安全標準, 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隱患整治明確了嚴格規範。 《十必須》是城中村出租屋房東和管理人必 遵守執行的底線、不得逾越的紅線。

自9月1日起, 福田區城中村必須嚴格落實執行《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規定, 所有城中村股份公司借鑒“水圍消防模式”, 按照“誰管理、誰負責, 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 建立“網格化、物業化和村民自治”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綜合運用各種行政、執法、村規民約等手段, 對全區城中村出租樓宇消防隱患進行全面整改, 配齊配強城中村消防巡管員隊伍, 建立運行城中村消防安全巡查整改機制, 加強改善城中村出租屋基礎消防設施。

頑症痼疾由來已久城中村消防安全問題突出

據瞭解, 福田區目前共有27個城中村(15個股份公司), 共有城中村出租屋23萬餘間(套), 居住著54萬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務工人群。 受制於多種因素, 城中村建築間距小、通道窄, 基礎消防設施不足, 火災隱患種類多、存量大, 消防安全問題十分突出。

此前,城中村內違規佔用甚至堵塞消防通道、違規內部改造房中房等情況屢見不鮮。不少租戶更有私拉亂接電線、使用品質低劣的燃氣灶具、違規存放可燃物品、沒有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消防意識和火災自救能力薄弱等行為,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今年6月19日,梅林派出所接報稱,圍面村7棟某房間有濃煙冒出,懷疑失火,到場後發現原來住戶在廚房內煮東西沒有關火就回到房間休息後睡著,煤氣繼續燃燒加熱致使鍋內起火,燒幹引起濃煙,違法行為人最終因過失引起火災處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14日,通心嶺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園嶺新村35棟1樓發生火災。經勘查,由於租戶將電動三輪車電池在房間內充電,因長期充電引發電池內電線短路著火引燃周圍雜物,當事人林某梁處以行政拘留10日。今年以來,福田警方處罰多起出租屋租戶過失引發火災、非法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無證違規明火作業、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案件,這一情況成為消防部門遇到的最大難題。

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十必須”劃定標準紅線

《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是指:一必須明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二必須確保消防逃生通道暢通;三必須採用套內單獨隔離式廚房並加裝燃氣報警器;四必須確保用電單相三線入戶並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五必須在樓棟過道逐層配備兩隻以上乾粉滅火器;六必須在每套房內配備一隻乾粉滅火器,兩具防火面罩,一隻強光應急手電筒;七、必須在每間室內分別安裝獨立式煙感報警器;八、必須確保室內單人居住面積達標;九、必須確保陽臺、窗戶逃生口方便暢通;十必須引導租戶在入住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以上標準,明確了出租屋房東或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也為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設定了底線。這也是福田區堅持法治思維、解決現實難題的一次具體實踐,在全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也是一次機制性的突破和創新。

今年以來,福田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各派出所加大“拉網排雷”、“三老一城電氣安全整治”等系列專項行動力度,積極推進重點區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堅持隱患必改、違規必查、違法必究,層層壓實村股份公司和出租屋房東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出租屋房東和租戶的消防安全違規、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責。

從更深層次看,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不僅關係房東的法律責任和住戶的生命安全,同時也關係城中村成百上千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該規定的全面施行,將更加明確並壓實出租屋房東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用法治手段消除城中村火災隱患,提升城中村居住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明確消防主體責任全面推廣“水圍消防模式”

在實施《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的同時,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在專項整治期間將借鑒推廣水圍村消防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網格化、物業化和村民自治”為特點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出臺本村消防安全管理《村規民約》、組建城中村消防巡管隊伍、組建社區消防學校、制定責任名片上牆等等舉措,將著力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隱患的日常發現整改能力。

據悉,在此次整治行動期間,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將與城中村出租屋房東逐一簽訂消防安全整改承諾書和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明確整改標準、整改時限,逐棟建立消防安全檔案。

“9月30日前,村民整改承諾書的簽約率達到90%以上;10月30日前,出租屋的整改合格率90%以上。10月30日前仍達不到規定簽約率的,區領導約談村集體股份公司領導班子,並視情採取綜合措施。”福田警方介紹。

在整治驗收階段,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將選定一至兩棟出租屋樓宇加快整改到位,作為可參考借鑒的樣板工程,並負責對管理範圍內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情況進行逐棟、逐層、逐房驗收,驗收報告存入出租屋消防檔案。警方表示,對達不到《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標準底線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後仍然達不到標準的,由街道辦進行複查確認,發現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立即由消防部門、派出所採取查封措施。

福田警方表示,火災無情,人命關天。發生事故,責任難逃。嚴格執行《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既是對租戶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也是房東利益的現實保障。區委區政府和公安機關將以鐵的決心、鐵的作風、鐵的手段強力推進消防整治行動,確保《十必須》基本標準在城中村出租屋得到全面落實。對少部分只顧個人利益、罔顧公共安全,對《十必須》心存僥倖不落實,拒絕推諉不執行的出租屋房東,將依法採取強力措施,給予嚴厲處罰。對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房東或管理責任人,將依法嚴厲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前,城中村內違規佔用甚至堵塞消防通道、違規內部改造房中房等情況屢見不鮮。不少租戶更有私拉亂接電線、使用品質低劣的燃氣灶具、違規存放可燃物品、沒有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消防意識和火災自救能力薄弱等行為,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今年6月19日,梅林派出所接報稱,圍面村7棟某房間有濃煙冒出,懷疑失火,到場後發現原來住戶在廚房內煮東西沒有關火就回到房間休息後睡著,煤氣繼續燃燒加熱致使鍋內起火,燒幹引起濃煙,違法行為人最終因過失引起火災處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14日,通心嶺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園嶺新村35棟1樓發生火災。經勘查,由於租戶將電動三輪車電池在房間內充電,因長期充電引發電池內電線短路著火引燃周圍雜物,當事人林某梁處以行政拘留10日。今年以來,福田警方處罰多起出租屋租戶過失引發火災、非法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無證違規明火作業、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案件,這一情況成為消防部門遇到的最大難題。

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十必須”劃定標準紅線

《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是指:一必須明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二必須確保消防逃生通道暢通;三必須採用套內單獨隔離式廚房並加裝燃氣報警器;四必須確保用電單相三線入戶並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五必須在樓棟過道逐層配備兩隻以上乾粉滅火器;六必須在每套房內配備一隻乾粉滅火器,兩具防火面罩,一隻強光應急手電筒;七、必須在每間室內分別安裝獨立式煙感報警器;八、必須確保室內單人居住面積達標;九、必須確保陽臺、窗戶逃生口方便暢通;十必須引導租戶在入住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以上標準,明確了出租屋房東或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也為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設定了底線。這也是福田區堅持法治思維、解決現實難題的一次具體實踐,在全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也是一次機制性的突破和創新。

今年以來,福田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各派出所加大“拉網排雷”、“三老一城電氣安全整治”等系列專項行動力度,積極推進重點區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堅持隱患必改、違規必查、違法必究,層層壓實村股份公司和出租屋房東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出租屋房東和租戶的消防安全違規、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責。

從更深層次看,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不僅關係房東的法律責任和住戶的生命安全,同時也關係城中村成百上千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該規定的全面施行,將更加明確並壓實出租屋房東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用法治手段消除城中村火災隱患,提升城中村居住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明確消防主體責任全面推廣“水圍消防模式”

在實施《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的同時,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在專項整治期間將借鑒推廣水圍村消防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網格化、物業化和村民自治”為特點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出臺本村消防安全管理《村規民約》、組建城中村消防巡管隊伍、組建社區消防學校、制定責任名片上牆等等舉措,將著力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隱患的日常發現整改能力。

據悉,在此次整治行動期間,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將與城中村出租屋房東逐一簽訂消防安全整改承諾書和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明確整改標準、整改時限,逐棟建立消防安全檔案。

“9月30日前,村民整改承諾書的簽約率達到90%以上;10月30日前,出租屋的整改合格率90%以上。10月30日前仍達不到規定簽約率的,區領導約談村集體股份公司領導班子,並視情採取綜合措施。”福田警方介紹。

在整治驗收階段,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將選定一至兩棟出租屋樓宇加快整改到位,作為可參考借鑒的樣板工程,並負責對管理範圍內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情況進行逐棟、逐層、逐房驗收,驗收報告存入出租屋消防檔案。警方表示,對達不到《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標準底線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後仍然達不到標準的,由街道辦進行複查確認,發現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立即由消防部門、派出所採取查封措施。

福田警方表示,火災無情,人命關天。發生事故,責任難逃。嚴格執行《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既是對租戶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也是房東利益的現實保障。區委區政府和公安機關將以鐵的決心、鐵的作風、鐵的手段強力推進消防整治行動,確保《十必須》基本標準在城中村出租屋得到全面落實。對少部分只顧個人利益、罔顧公共安全,對《十必須》心存僥倖不落實,拒絕推諉不執行的出租屋房東,將依法採取強力措施,給予嚴厲處罰。對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房東或管理責任人,將依法嚴厲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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