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3月29日電(記者 申冉 通訊員 柳俐慊)每天開晨會學習《世界上最偉大的推銷員》、專人負責安排培訓班提升團隊成員業務能力……29日, 記者從南京市法院獲悉, 一起有組織領導的大型傳銷案在該市棲霞區法院開審, 涉案的30余名被告人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行為, 其組織之嚴密和“管理的有序”令人咋舌。
該傳銷組織的一名“老總”。 申冉 攝
在庭上, 據公訴人陳述, 經當地檢察機關審查查明, 2014年以來, 被告人胡某某、寧某某等人在南京市棲霞區馬群地區以“自願連鎖經營業”(又稱“資本運作”、“1040陽光工程”)的方式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該傳銷組織以伍某某(在逃)為首, 以所謂的“自願購買份額加入, 是純資本運作投資項目, 是政府引進的合法項目, 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 最後回報1040萬”為宣傳口徑, 積極鼓動、誘惑他人繳納現金購買份額參加傳銷組織。
涉案的部分傳銷組織成員在法庭上。 申冉 攝
截至2016年8月9日, 該傳銷組織在南京市棲霞區形成了6個“家庭”, 累計發展傳銷人員達100余人, 成員之間大多有親戚關係。
據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 該組織內有著嚴密的層級制度, 上下線之間按照“五級三晉制”形成層級。 五級指的是: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三晉指的是,
在該傳銷組織內, 老總級成員為管理層, 同時, 在經理級成員中選任大總管、自律總管、自律配合總管、能力總管、經晨總管、申購總管作為組織下轄團隊各個“家庭”的管理層, 各個“家庭”的大總管還同時分別兼任整個團隊的自律大總管、能力大總管、經晨大總管、申購大總管。
其中, 還有自律總管需負責維護傳銷團隊、家庭的紀律, 並做好各家庭間的自律檢查互動工作;能力總管負責安排各類培訓,
當天庭上, 目前抓獲歸案的33人中, 除被告人甯某某、周某某拒不供認外, 其餘31名被告人均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該案並未當庭判決, 將擇期宣判。
審理法官呼籲, 傳銷已不是普通的經濟犯罪, 通常會伴隨詐騙、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學說、非法聚集為一體的違法犯罪行為, 破壞國家經濟秩序和社會治安穩定, 還會引發大量複雜的社會問題, 民眾應予以警示, 慎防傳銷“陷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