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在外面打工的時候認識的, 因為我家是農村的, 家裡也是比較窮, 我沒上幾年學, 就跟著表姐去了金華的一家服裝廠工作, 和男友也是在服裝廠裡面認識的。
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男友和我一樣, 都是家境不好, 所以才年紀輕輕的出來打工的。 當時也是被男友身上那與周圍人不一樣的氣質給吸引了, 他帶著金絲框的眼睛, 白淨的面容, 修長的五指, 看起來就不像一個在工廠裡打工的人, 倒有點像一個書生, 可是後來我就發現自己錯了, 他溫文儒雅的外表下, 隱藏的是一個叛逆無比的內心, 他說話做事, 都帶著一股子的痞性。
那時候我們都在制度裡埋頭苦幹, 他卻沒人能管他, 又或者是無人敢管他吧。 因為他名義上在我們車間, 對我這個年輕的姑娘就有了興趣, 一來二去的就開始追求我, 拉著我礦工, 然後不讓主管給我記錄礦工。
我和他在一起以後才知道那家工廠是他一個叔叔開的, 那個時候他說自己就想出來多點閱歷, 看看外面的世界都是什麼樣的。 他老家和我家離得不遠, 只不過一個在縣城裡, 一個在縣城下面的農村。
我們談了幾年以後, 他說要我嫁給他。 在我們那裡談到結婚的時候,
我記得吃飯的時候, 男友媽媽就說, 婆家那邊可以給50萬的彩禮, 娘家那邊看著也沒什麼錢, 就不用準備嫁妝了, 看你們那一身打扮就知道家裡窮的要命。
聽完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