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19時30分至21時30分,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統一部署,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一次集中夜查行動。
19時30分, 記者隨同交警來到人民大街與北京大街交會處。 寬城區交警大隊的民警正在路口對等紅燈的車輛逐一進行例行檢查。
20時25分, 民警在對一輛白色豐田越野車例行檢查時, 發現駕駛員有酒駕嫌疑。 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他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0毫克。 可是, 這名駕駛員卻稱自己沒有喝酒, 質疑民警的執法。 在征得這名駕駛員的同意後, 民警帶他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如果檢測數值超過20小於80的話, 他就屬於飲酒駕車, 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 記12分, 吊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如果檢測數值超過80, 他就屬於醉酒駕車, 將構成危險駕駛罪, 會面臨拘役1至6個月, 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李一鳴介紹, 此次集中夜查行動中, 長春交警共出動463名警力, 112台警車, 重點查處公路客車、旅遊客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 危化品運輸車、中型以上貨車超速、超載、疲勞駕駛, 所有交警執法站和超限檢測站全部開展路檢路查, 對公路客車、旅遊客車、危化品運輸車、中型以上貨車逢車必檢, 檢查登記情況要全部錄入集成指揮平臺。 同時加強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等重點路段的巡邏管控,
9月8日, 長春交警在集中夜查行動中共查獲酒駕7件, 醉駕2件, 機動車違法處罰462件, 大貨車違法處罰360件, 其中涉牌涉證13件。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饒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