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穩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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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可破也, 而不可奪堅;丹可磨也, 而不可奪赤。 ”人大代表是人民權力的受託者和人民意志的表達者, 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 有什麼樣的立場, 立場是不是堅定, 直接關係到人民代表大會能不能體現人民的意志。 3月7日, 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遼寧代表團的審議時指出:“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穩政治立場, 增強政治觀念、法治觀念、群眾觀念, 發揮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點, 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
圖為:2017年3月7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遼寧代表團的審議。
一、增強三個觀念
“理者, 物之固然, 事之所以然也。
增強政治觀念。 人大代表行使國家權力、履行代表職責是國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部分, 政治觀念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 習近平指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 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 ”增強政治觀念, 核心是堅持党的領導。 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 是党實現其領導的重要組織載體。
增強法治觀念。 人大的一切工作都離不開法。 作為權力機關主體的人大代表必須增強法治觀念, 才能嚴格地依法行使職權。 人大代表的職權由憲法和法律賦予,
增強群眾觀念。堅持群眾觀點, 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是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人民對自己選舉和委派的代表的基本要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是由我們國家的政權性質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決定的。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憲法第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群眾通過人大代表實現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從法律地位上看,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他們的權利是由人民授予的,理應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代表人民群眾利益,表達人民群眾意願,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習近平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體現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對堅持人民民主的國家權力機關性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堅定人民立場
“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站穩政治立場,最重要的是站穩人民立場。習近平指出:“人民立場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全國人大作為一個整體代表著全國人民,對全國人民負責,其各個組成人員也應該是代表全國人民、對全國人民負責的一分子。《代表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一條文不僅明確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同時表明了人民立場。每一位人大代表均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他們的地位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人民性。習近平指出:“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
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人大代表來源於人民群眾,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只有通過密切聯繫群眾,才能汲取群眾蘊含的實踐智慧和豐富營養,瞭解群眾所盼所想。十八大報告提出:“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繫群眾制度。”“在人大機關設立代表機構,強化人大代表與原選區選民或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的聯繫。”代表們不能閉門造車,兩耳不聞窗外事,要深入到群眾中,面對面瞭解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心貼心把握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實打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通過傾聽民聲,瞭解民願,廣泛徵求群眾對自己在履行代表職責,執行代表職務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主動向選民報告自己的履職情況,積極查找履職中存在的問題,自覺接受選民監督。人大代表還要善於將大多數人的分散、無系統的意見,經過分析、研究,上升為集中、系統的意見,集中民智,拿出真正切合本地實際的對策,履行好代表職務,當好代表角色。“醫院也要安檢,醫鬧入刑要落地”,“職業教育和培訓應落實到所有貧困家庭”,“應加快推行十二年義務教育”,“保護環境綠色發展”,“加強監管,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從醫療到教育,從環境保護到食品安全,今年“兩會”接地氣、暖人心,反應了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也集聚了2016年一年來的民生熱點問題。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人大代表不僅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職責。當好人大代表要把“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理念貫徹到自己履職實踐的全過程。習近平指出:“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後無人過問的現象。”作為民意的使者,人大代表肩負了社會各界的熱切期望,不能當“舉手代表”、“啞巴代表”。要充分發揮自身參政議政的職能作用,行使法律賦予“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發聲的“特權”,民眾的利益才會得到更為切實的維護。習近平指出:“國家各項工作都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凝聚起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民者,萬世之本也。”人民代表人民選,人民代表為人民。肩負著神聖使命和人民囑託的人大代表只有不忘初心,站穩根本的政治立場,才能代表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增強群眾觀念。堅持群眾觀點, 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是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人民對自己選舉和委派的代表的基本要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是由我們國家的政權性質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決定的。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憲法第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群眾通過人大代表實現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從法律地位上看,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他們的權利是由人民授予的,理應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代表人民群眾利益,表達人民群眾意願,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習近平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體現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對堅持人民民主的國家權力機關性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堅定人民立場
“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站穩政治立場,最重要的是站穩人民立場。習近平指出:“人民立場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全國人大作為一個整體代表著全國人民,對全國人民負責,其各個組成人員也應該是代表全國人民、對全國人民負責的一分子。《代表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一條文不僅明確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同時表明了人民立場。每一位人大代表均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他們的地位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人民性。習近平指出:“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
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人大代表來源於人民群眾,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只有通過密切聯繫群眾,才能汲取群眾蘊含的實踐智慧和豐富營養,瞭解群眾所盼所想。十八大報告提出:“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繫群眾制度。”“在人大機關設立代表機構,強化人大代表與原選區選民或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的聯繫。”代表們不能閉門造車,兩耳不聞窗外事,要深入到群眾中,面對面瞭解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心貼心把握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實打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通過傾聽民聲,瞭解民願,廣泛徵求群眾對自己在履行代表職責,執行代表職務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主動向選民報告自己的履職情況,積極查找履職中存在的問題,自覺接受選民監督。人大代表還要善於將大多數人的分散、無系統的意見,經過分析、研究,上升為集中、系統的意見,集中民智,拿出真正切合本地實際的對策,履行好代表職務,當好代表角色。“醫院也要安檢,醫鬧入刑要落地”,“職業教育和培訓應落實到所有貧困家庭”,“應加快推行十二年義務教育”,“保護環境綠色發展”,“加強監管,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從醫療到教育,從環境保護到食品安全,今年“兩會”接地氣、暖人心,反應了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也集聚了2016年一年來的民生熱點問題。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人大代表不僅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職責。當好人大代表要把“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理念貫徹到自己履職實踐的全過程。習近平指出:“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後無人過問的現象。”作為民意的使者,人大代表肩負了社會各界的熱切期望,不能當“舉手代表”、“啞巴代表”。要充分發揮自身參政議政的職能作用,行使法律賦予“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發聲的“特權”,民眾的利益才會得到更為切實的維護。習近平指出:“國家各項工作都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凝聚起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民者,萬世之本也。”人民代表人民選,人民代表為人民。肩負著神聖使命和人民囑託的人大代表只有不忘初心,站穩根本的政治立場,才能代表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