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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法院扣愛車 “老賴”當場“認慫”還款

老賴拒絕被扣車, 與法官僵持。

海口網9月1日消息9月1日, 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秀英區人民法院獲悉, 近日, 該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合夥合同糾紛案件,

扣下被執行人劉某的“愛車”, 迫使其當場取款還款, 有效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維護了法律權威。

據瞭解, 2015年, 許某與劉某合夥合同糾紛協商不下, 後許某向秀英法院提起訴訟。 秀英法院判令被告劉某向原告許某支付欠款154760元及利息、案件訴訟受理費8903元。 被告劉某不服, 向海口市中院提出上訴後被駁回。 判決生效後, 劉某拒不履行義務, 許某向秀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老賴”還款。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後, 承辦法官柯田榮對被執行人劉某的財產進行查控, 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輛寶馬牌小轎車。 經過幾天的蹲守、跟蹤, 發現該輛小轎車停放在某社區停車場內, 隨後, 柯田榮法官攜法警迅速趕赴現場, 對該車輛進行扣押。 但被執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執行, 不交出車輛鑰匙。

柯田榮當機立斷撥打金鷹拖車公司電話, 請求該公司將被執行人小轎車拖走。 一聽說愛車要被拖走, 被執行人劉某當場“認慫”, 前往銀行取出錢款將欠款還清。 該案圓滿執結。

“鑒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秀英法院決定不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柯田榮表示, 扣押是極具震懾力的執行強制手段之一, 在今後的執行工作中, 秀英法院將加強與公安部門協作, 建立執行查扣車輛聯動機制, 切實提高執行工作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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