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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四十未婚女,仍不想為嫁而嫁!

昨天打開自己12年前在搜狐開的博客, 想看看當時做了些什麼, 翻到2006年12月9日的一篇, 忍不住哈哈大笑。 下面摘錄其中一段:

我的一位朋友阿建, 二十多歲的時候很喜歡聽電臺廣播, 特別是一些談心類的節目。 二十出頭的女孩子, 對於感情和人生應該還有很多疑惑吧。

有一天晚上, 她終於給經常聽的節目撥打了電話, 訴說了她的苦惱。 本來她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 誰知第二天剛上班, 前臺的同事親熱地和她打招呼, “我昨晚在收音機裡聽到你的聲音了, 是你打的電話吧。 ”

隔著十餘年的塵光, 依然能夠想像得出, 她當時面對同事時張口結舌的樣子。 我又一次幸災樂禍地哈哈大笑。

阿建是個很善良的女子, 她沒結婚之前, 我們經常見面。 朋友之間, 說句熱心話哄哄人很容易, 但是真正能落到實處的人很少。 阿建是那種不會說客氣話但實實在在做事的人。

後來她懷孕生孩子了, 我們見面也越來越少。

這些年我一直單身, 偶爾和她見面吃個飯, 她都是催我去相親。 作為大齡結婚的前輩, 她恨不得我馬上結婚生子, 一年抱倆。 阿建的名言是“你要妥協, 你一定要妥協。 ”

不妥協的我, 終於過了四十歲了。

阿建見我依然如故, 就像看到必須打折處理的商品還不肯降價, 總在倉庫裡堆著, 真是恨鐵不成鋼。 有次見面, 她直截了當地說我“你不要覺得自己有什麼了不起的”。 她可能希望點醒我, 不要對人生抱有太多幻想吧。

其實, 大多數像我一樣單身的女人應該都不會拒絕婚姻的, 有合適的人我們當然會嫁。 我們不願意妥協的只是, 不想被社會的價值觀和他人的價值觀所裹脅, 為了嫁而嫁。

那麼, 一個沒有結婚沒有生育的女人就不是好女人嗎?好女人的標準是什麼呢?

我以為, 如果從大的方面來說, 無論男女沒有什麼不同。 一個人, 不管性別如何, 最寶貴的是擁有智慧。

也許我終其一生只能是個平庸的普通人, 但我想努力的,

是讓自己做個清醒的人。 不敢說多有智慧, 但起碼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時光回溯到七八十年前, 女人還要裹腳才能嫁得出去。 並不是母親不知道纏小腳的痛苦, 而是生怕女兒不纏小腳被婚姻市場擯棄。 如果當年的媽媽們知道這個世上還有不裹腳的文明和思想,

她們一定不會纏小腳, 也不會逼女兒纏小腳的。

其實女性不自由, 男性同樣不會自由, 枷鎖不會只鎖住一方。 可能我們這一代人還享受不到自由選擇生活的果實, 下一代人一定可以。

該如何跟她解釋我內心的想法呢?我想了想什麼也沒說。 人和人之間雖然價值觀不同, 一樣可以做朋友的。

當然, 生活不會總是一成不變的。

兒子上小學以後, 阿建自己的生活反而變得比未婚的時候更豐富了。 上次來我家的時候, 還帶了二胡, 坐在窗臺上, 認真地拉了幾首曲子給我們聽。 今年還沒見過她, 可能拉得更好了。 音樂可以消彌人們之間的縫隙, 當我們觀點不一樣的時候, 那就唱歌彈琴吧。

拉二胡的阿建和寫文章的我, 都在努力生活著。

都在努力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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