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檢察 2017-08-31 17:23
由於地界糾紛問題, 家住山陽縣南寬坪鎮的張某和程某兩家長期不和。 後又因張某家硬化車庫門前路面時, 兩家人再次發生衝突,
因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罪, 於2017年6月22日被山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山陽縣人民檢察院批准于同年6月29日被依法逮捕。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 張某無視國法,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致人輕傷, 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後張某有自首情節, 依法向山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日常生活中, 類似本案這樣因為鄰里瑣事發生糾紛, 最終發生人身傷害的案件並不在少數。 俗話說, “衝動是魔鬼”, 一時的不冷靜而作出錯誤的決定, 不僅使自己在經濟上飽受損失, 此外, 還要忍受囹圄之苦。 希望當事者在後悔的同時深刻反思, 汲取教訓, 同時, 更希望他人以此為戒, 莫犯類似的衝動之錯。
作者:山陽縣人民檢察院 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