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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改革進行時|人民監督員更敢“說”了 案件當事人更信服了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09-11 15:21

現場監督扣押款物

查案件品質

核查案卷

賈曉峰 製圖

“以前感覺人微言輕, 我們的話檢察院可能不會聽, 心想他們是不是在作秀, 但通過這一次監督, 我感覺到檢察院的確是在真正地接受監督。 ”這是人民監督員盧昌群在湖北省恩施州檢察院參加一起涉嫌“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監督評議時說的“心裡話”。

人民監督員是按照一定程式選任, 專門監督人民檢察院的群眾代表。 2003年9月, 最高檢經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並經中央同意, 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 初衷就是加強對人民檢察院的外部監督, 切實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問題。 該制度實施至今已有14年。

2016年7月, 司法部會同最高檢聯合印發《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 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 最高檢辦公廳人民監督員工作相關負責人坦言, 這是人民監督員制度的一次重要轉變。

記者近日走進檢察機關, 回顧這一年來人民監督員工作發生的變化, 感受人民監督員制度“成長的變化”。

選任管理移交:檢察院不再“自己選人監督自己”

今年2月16日, 由上海市司法局組織公開選任的首屆150名人民監督員正式與公眾見面, 當日舉行了人民監督員頒證和宣誓儀式。

據悉, 改革後上海市首屆人民監督員公開選任吸引了1093人報名, 最終選任的150名人民監督員,

個人自薦比例高達60%, 基層群眾占比82.7%。 這組數字, 最直接地體現了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的成果。

此次改革以前, 人民監督員由檢察機關自行選任。 為了解決檢察機關“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的問題, 更好地發揮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監督效果, 檢察機關早在2004年就開始探索, 推進人民監督員由檢察機關以外的其他部門選任。 這些年來, 檢察機關先後探索採取異地交叉使用、上一級院選任以及由多個單位組成的選任委員會選任等多種方式, 但始終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後, 最高檢按照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著手人民監督員選任改革。 2014年, 經報中央政法委批准, 最高檢和司法部共同啟動了這輪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

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全國省市兩級全部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共選任人民監督員21365名,其中省級檢察院人民監督員3306名,設區的市級檢察院人民監督員18059名。

按照新的選任管理方式產生的人民監督員在履職時有何新氣象?接受採訪的最高檢辦公廳人民監督員工作相關負責人表示,移交之後,人民監督員參加檢察機關案件監督的時候,地位更超脫了,立場更客觀中立,沒有了心理顧慮,發表意見更大膽,監督效果更明顯。

一個例子讓這位負責人印象深刻。今年7月,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檢察院邀請3名人民監督員召開一次案件監督評議會。參加評議的一位人民監督員在評議表決時兩次以1?2的結果成為少數意見,但他並沒有遵從多數意見在評議結果上簽字。

更客觀的立場、更中立的身份、更到位的監督,讓人民監督員的履職成就感更足,也進一步提升了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這場公開答覆會讓人心服口服,大家還建議我到法院起訴,尋求民事賠償,會上不僅解決了法律問題,還關注我的合理要求。”在參加江蘇省無錫市檢察院舉行的、有人民監督員參加的公開答覆會後,因不服司法機關的傷情鑒定和證據而提出申訴的王強

最高檢和司法部共同啟動了這輪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

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全國省市兩級全部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共選任人民監督員21365名,其中省級檢察院人民監督員3306名,設區的市級檢察院人民監督員18059名。

按照新的選任管理方式產生的人民監督員在履職時有何新氣象?接受採訪的最高檢辦公廳人民監督員工作相關負責人表示,移交之後,人民監督員參加檢察機關案件監督的時候,地位更超脫了,立場更客觀中立,沒有了心理顧慮,發表意見更大膽,監督效果更明顯。

一個例子讓這位負責人印象深刻。今年7月,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檢察院邀請3名人民監督員召開一次案件監督評議會。參加評議的一位人民監督員在評議表決時兩次以1?2的結果成為少數意見,但他並沒有遵從多數意見在評議結果上簽字。

更客觀的立場、更中立的身份、更到位的監督,讓人民監督員的履職成就感更足,也進一步提升了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這場公開答覆會讓人心服口服,大家還建議我到法院起訴,尋求民事賠償,會上不僅解決了法律問題,還關注我的合理要求。”在參加江蘇省無錫市檢察院舉行的、有人民監督員參加的公開答覆會後,因不服司法機關的傷情鑒定和證據而提出申訴的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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