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雲繹
紐約的前身其實不叫紐約, 而叫New Amsterdam, 新阿姆斯特丹, 是第四次英荷戰爭打完, 荷蘭在1664年的今天9月8日, 把新阿姆斯特丹移交給了英國, 從此以英國約克郡郡王的名字York來命名, 就叫了New York。
世界近代歷史, 17世紀是荷蘭的世紀, 荷蘭當時是世界的金融霸主和海上霸主, 英國在伊莉莎白一世時期打敗了西班牙無敵艦隊, 把近代第一個海上霸主西班牙給幹下去以後, 英國沒有很快抓住歷史機遇, 而是本國陷入了內戰。 伊莉莎白一世絕嗣, 她死後英國只能從蘇格蘭找來個近親詹姆士一世來繼承王位, 也就是都鐸王朝結束, 斯圖亞特王朝開始, 這詹姆士一世很快把經濟落後地區的壞習慣帶到了英國, 作為天主教徒, 他又迫害清教徒, 所以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 革命成功後, 克倫威爾代理國政, 稱護國公。 克倫威爾集軍政大權於一身, 很快讓陷入頹廢的英國海軍重整旗鼓,
荷蘭雖然當時是世界的金融中心, 航運中心, 經濟中心, 但是荷蘭的地理位置在歐洲屬於低地三國之一,
荷蘭雖然在軍事上被打廢了, 但是荷蘭人的那種高度的商業文明, 至今依然影響著世界, 包括低地藝術, 文學, 依然是世界文化中不可少的部分, 今天荷蘭依然是一個人均財富非常高, 人民生活非常富足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