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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傳銷“老總”“總管”受審

庭審現場。 任國勇 攝

中國江蘇網3月29日訊被告人胡某某、寧某某等33人曾在南京馬群地區鼓吹“自願連鎖經營”,誘惑他人繳納現金購買份額參加傳銷組織,

發展下線100餘人被棲霞警方端掉。 28日上午, 該組織33名“老總”、“大總管”和“總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在棲霞法院受審。 面對指控, 33人均認罪。 檢方建議對胡某某等6名團隊老總判刑2年至3年, 並處罰金;對淩某等6名家庭大總管判刑1年至2年;對王某某等21名職能總管分別判刑10個月至1年, 並處罰金。 法庭詳細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此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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