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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7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7號)和中共晉中市委組織部、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市人社發〔2017〕36號)精神及有關規定, 經晉中市委組織部、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 現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1名(其中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專門崗位21名),

具體招聘單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訊表》。 (附件1)

二、招聘物件和條件

(一)招聘物件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9月20日以後出生, 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9月20日以後出生, 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資訊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以及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 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係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到正式聘用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不予聘用。

以上有關資格條件中, 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9月20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式

(一)發佈公告

在祁縣政府網站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報名地點:縣政府3號樓五層536室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報名時須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影本;

(2)畢業證原件、影本;

(3)資格證原件、影本;

(4)本人身份證原件、影本;

(5)在編在職者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紅底彩照3張;

(7)下載列印《2017年祁縣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個人所填寫內容必須列印), 下載網址:祁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qixian.gov.cn)

2、考試費用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

3、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

鄉鎮農村綜合為民服務中心服務基層人員專門崗位若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 按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

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 取消該崗位。

祁縣水利防汛辦服務基層人員專門崗位若報考人數不達3:1招考比例, 取消該崗位。

其他單位服務基層人員專門崗位若報名人數不達3:1招考比例, 以實際報名人數按比例核定招聘名額, 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 取消該崗位。 招聘名額調劑到本單位同一崗位的面向社會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核減、取消和調整情況向社會公告。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 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管道如數退還。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報名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並簽訂誠信承諾,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須與本人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3) 2017年10月6日(下午14點30分至18點)持繳費收據和應聘者本人身份證, 到原報名處領取准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 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

考試科目設置及計分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兩部分, 採取百分制形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

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科目:衛生系統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其他事業單位為綜合知識, 綜合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7日下午

筆試的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准考證》。

2、資格複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競爭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環節。不達3:1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以及進入資格複審人員的名單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xian.gov.cn)公佈。

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畢業證、報導證、身份證、資格證、個人檔案(或存檔證明)原件。

3、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後,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分別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不得低於70分且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另行公告。

(四)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聘用人員在祁縣服務年限不得少於五年,五年內不予辦理調出祁縣手續。

五、諮詢與監督

本次招聘的各類應公開信息均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xian.gov.cn)公佈,如從其他管道獲取錯誤資訊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資訊的,後果請考生自負。

諮詢電話:0354-5222511

監督電話:0354-5223685

具體職位表見祁縣人民政府網。

筆試的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准考證》。

2、資格複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競爭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環節。不達3:1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以及進入資格複審人員的名單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xian.gov.cn)公佈。

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畢業證、報導證、身份證、資格證、個人檔案(或存檔證明)原件。

3、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後,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分別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不得低於70分且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另行公告。

(四)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聘用人員在祁縣服務年限不得少於五年,五年內不予辦理調出祁縣手續。

五、諮詢與監督

本次招聘的各類應公開信息均在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xian.gov.cn)公佈,如從其他管道獲取錯誤資訊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資訊的,後果請考生自負。

諮詢電話:0354-5222511

監督電話:0354-5223685

具體職位表見祁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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