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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擅自探險、攀岩最高可罰3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www.ahwang.cn)訊 今天上午, 《安徽省旅遊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 值得關注的是, 《條例》對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意外旅遊事故救援費用等熱點問題作出規範。

遊客無視安全警示規定, 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區域進行遊覽、探險等活動, 不僅致使自身安全無法保障, 也給景區管理帶來難度。 對此, 《條例》新增條款:在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區遊覽路線以外的區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組織登山、穿越等風險較高的旅遊活動。 發生旅遊意外事故,

產生旅遊事故救援費用的, 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人應當承擔實際產生的救援費用;遊客如果違反上述規定, 由景區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給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 《條例》對發佈旅遊安全警示資訊作出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旅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旅遊安全風險進行監測評估, 及時向社會發佈旅遊安全警示資訊。

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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