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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買保險時,為什麼一定要寫清楚受益人?

最近, 大擇朋友圈經常有人吐槽:“保險合同中的專業名詞太多, 不是個中專家根本看不懂。 ”今天大擇就來跟大家重點說說保險中的這個非常重要的名詞——“受益人”。

受益人, 跟我們最終拿到保險金有著直接的關係。 投保時不確定好受益人, 最終的賠償結果可能與我們投保初衷大相徑庭。

那麼, 受益人到底是什麼?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買保險時, 受益人為什麼這麼重要?

01 受益人是什麼?

保險受益人, 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 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說白了就是去找保險公司理賠和收到保險公司理賠金的人。

一般可以分為兩類, 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所謂指定受益人, 就是被指定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 沒有人數的限制, 可以是一個人, 也可以同時為幾個人。

這裡需要注意, 在指定多個受益人時, 要想好順序和分配比例。

因為, 這個是和受益人最終能拿到多少保險金直接相關的。

舉個例子:張先生為自己投保了100萬元的壽險, 指定妻子和兒子為第一順序受益人, 收益份額分別是70%、30%。 那麼, 如張先生身故, 妻子和女兒都生存, 則妻子得到70萬元賠償金, 女兒得到30萬元賠償金。

不過, 這裡有一個問題, 就是指定受益人其中一個先于張先生身故了, 那麼本該這個人的保險金就會成為遺產了, 按繼承法規定分配。

當然, 為了更好保障指定受益人的權益, 避免領取保險時的麻煩, 也可以指定女兒為第一順序受益人, 妻子為第二順序受益人, 比例都為100%。 如果張先生身故後, 女兒仍然生存, 則由女兒全部領取這100萬元保險金。 如果女兒也不幸身故, 則妻子依舊可以領取100萬的保險金。

這樣就基本不會有保額成為遺產的問題, 領取保險金的麻煩也會比較少。

而法定繼承人, 是受益人按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也就是說保險金會由同一順序的繼承人, 平均分。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 投保時, 如果沒有填寫指定受益人, 則默認為法定受益人, 保險金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 由法定繼承人來領取。

另外, 下面的三種情況, 都是法定受益人:

1.保險中, 投保時沒有指定受益人;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 沒有其它受益人;

3.受益人放棄或喪失受益權, 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按法定繼承順序規定。

02 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有什麼區別?

那麼, “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究竟有哪些區別呢?

區別一:受益金分配意向不同

指定受益人可以說是非常的“任性”, “想給誰就給誰”。

舉個例子, 李先生有2個孩子, 但保險金他就想留給老二, 那他就可以只把老二作為指定受益人, 在投保書上只寫老二名字。 到時候受益金只能由老二來領, 老大、妻子、父母都不能領。 換句話說這個錢給誰, 始終由自己說了算。

而法定受益人, 則是“該給誰就給誰”。 如上文所講, 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這就意味著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 來分保險金的人就特別多。

拿一些高淨值人士來說, 他們可能會把人壽保險作為財富傳承的一個手段。

然而一旦遇到風險發生理賠時,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賠給誰”便成了個核心的問題。 不指定受益人就可能存在“錢被不想分到的人分走”的情況。

區別二:受益權與債權關係不同

很多人說買保險是避債避稅, 其實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 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的。 因為當被保險人身故的時候, 保險金如果寫的是“法定受益人”, 那麼, 這筆保險金將會被視為遺產來繼承, 這就意味著如果受益人願意接受這筆遺產, 他同時也需要承擔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

換句話說, 理賠款要優先償付債務之後, 剩餘的部分才能被法定受益人領取。

比如說, 張先生夫婦都了一份意外險, 然後一年後雙方都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 但是他還有一筆80萬的貸款沒有還。這時如果他們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他們的身故賠償金需要優先償付欠銀行的80萬貸款,剩下的20多萬才能由兒子領取。

另外,如果遺產稅開徵的話,作為遺產的保險金可能會被徵收一定的遺產稅。這就意味著受益人最後實際到手的保險金額就會打折扣。

區別三:理賠時,保險金領取流程複雜程度不同

指定受益人,手續更簡單,只需要確定受益人和被保險人的關係就可以了,也就是自己的身份就好了。比如被保險人的兩個孩子被指定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別為:老大60%,老二40%。那麼,當發生理賠時,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證明,就可以把理賠款的60%領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場,也不需要老二簽字。流程更簡單,而且相對比較隱秘,不會讓家庭關係變得很複雜。

而法定受益人,通常人數更多,在領取保險金時,必須集中一起去理賠,每個受益人都必須在場,少一個都不行。

總之,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各有自己的特點。法定受益人,不會因為身份關係受太大的不利影響。同時,跟自己關係密切的幾個人都能獲得保險金。指定受益人,指向明確,可以最大限度的體現自己對某個人的責任。

另外,不管是法定還是指定,在之後都是可以變更的,且兩種方式在變更時都可以簡單高效切換,並不會影響我們的投保和理賠體驗。所以,如果您投保時沒想好,或者是與受益人的關係發生變化,指定收益不明確等,建議儘快辦理受益人變更手續。

03 不同保險險種受益人有什麼區別?

保險作為一種風險事件之後的經濟補償,並不是所有的險種,被保險人都有指定受益人的權利。

從保險金獲取條件的角度來看,受益人一般有“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之分。

我們前面講到的受益人,都是指的是身故收益人。一般在壽險、重疾險、意外險等保障範圍中包含身故責任的,都會涉及到要指定受益人的情況。

身故受益人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而生存受益人則一般是被保險人本人,並且一般不能更改。

因此投保不同險種時,受益人也有所區別的。下面我們用一張表格來舉例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到,壽險,重疾險、意外險,這些險種的身故責任,可以指定受益人來領取我們的身故保險金。而其他責任,比如醫療險中的門診或者住院保障,只能由被保險人本人來領取我們的保險金。

好了,關於保險受益人今天我們就先說到這裡,如果你對這個話題感興趣或有其他疑問,就給大擇留言吧!

但是他還有一筆80萬的貸款沒有還。這時如果他們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他們的身故賠償金需要優先償付欠銀行的80萬貸款,剩下的20多萬才能由兒子領取。

另外,如果遺產稅開徵的話,作為遺產的保險金可能會被徵收一定的遺產稅。這就意味著受益人最後實際到手的保險金額就會打折扣。

區別三:理賠時,保險金領取流程複雜程度不同

指定受益人,手續更簡單,只需要確定受益人和被保險人的關係就可以了,也就是自己的身份就好了。比如被保險人的兩個孩子被指定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別為:老大60%,老二40%。那麼,當發生理賠時,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證明,就可以把理賠款的60%領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場,也不需要老二簽字。流程更簡單,而且相對比較隱秘,不會讓家庭關係變得很複雜。

而法定受益人,通常人數更多,在領取保險金時,必須集中一起去理賠,每個受益人都必須在場,少一個都不行。

總之,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各有自己的特點。法定受益人,不會因為身份關係受太大的不利影響。同時,跟自己關係密切的幾個人都能獲得保險金。指定受益人,指向明確,可以最大限度的體現自己對某個人的責任。

另外,不管是法定還是指定,在之後都是可以變更的,且兩種方式在變更時都可以簡單高效切換,並不會影響我們的投保和理賠體驗。所以,如果您投保時沒想好,或者是與受益人的關係發生變化,指定收益不明確等,建議儘快辦理受益人變更手續。

03 不同保險險種受益人有什麼區別?

保險作為一種風險事件之後的經濟補償,並不是所有的險種,被保險人都有指定受益人的權利。

從保險金獲取條件的角度來看,受益人一般有“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之分。

我們前面講到的受益人,都是指的是身故收益人。一般在壽險、重疾險、意外險等保障範圍中包含身故責任的,都會涉及到要指定受益人的情況。

身故受益人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而生存受益人則一般是被保險人本人,並且一般不能更改。

因此投保不同險種時,受益人也有所區別的。下面我們用一張表格來舉例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到,壽險,重疾險、意外險,這些險種的身故責任,可以指定受益人來領取我們的身故保險金。而其他責任,比如醫療險中的門診或者住院保障,只能由被保險人本人來領取我們的保險金。

好了,關於保險受益人今天我們就先說到這裡,如果你對這個話題感興趣或有其他疑問,就給大擇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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