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我縣召開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動員會。 縣領導何淼仁、駱躍強、雷小蘭、李文精參加會議。
會議明確, 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為2017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 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180元/人, 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保物件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參保方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 城鎮居民(含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何淼仁指出, 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事關千家萬戶, 覆蓋面廣, 是一項民生工程, 德政工程。
會議還就我縣城鄉醫保相關政策進行瞭解讀, 並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相關業務進行了培訓。
記者: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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