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和我同居1年多了。
可是我發現他最近總在背叛我。
第一次他背判我,
是他自己主動承認的。
原因很簡單:他喝醉了。
所以,
第一次開始慢慢的原涼他了。
可是他不知悔改。
又一次深深的傷害了我。
可是這次他是故意瞞著我。
我一直對他持有一種懷疑的心態。
可是沒有證據,
他做錯了事情,
反而還更大聲,
更理直氣壯。
可是,
在他的手機短信上卻被我發現了。
他居然又瞞著我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發生了關係。
我從知道下午知道的那一刻起。
我的心像針刺一樣痛。
,
淚流滿面的跑出去。
甚至有種想死的衝動,
想跑到馬路上一死了之。
因為死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心就不會那麼痛了……(迷茫女)
現時社會下,
男人和女人的關係有些令人迷茫。
本來,
上帝造人時候,
是取了女人的一根肋骨製造了男人,
按理說,
男人一生都應在女人的手心裡“混飯吃”,
至多也只能在女人手心裡混點事情出來。
可是,
事實上卻完全是相反的方向,
或者說,
男人與女人,
特別是已經走進婚姻或準備走進婚姻的感情軌跡,
在某點相交之後,
既不能如戀愛時候信誓旦旦的重合,
也不是那般雖然平行但是還可以牽手向前走,
而是在相交之後,
呈現出巨大的“剪刀差”,
這就是女人所說的“背叛”。
很多女人,
幾乎一生都在這種背叛與反背叛中度過。
話又說回來,
與女人在選擇伴侶時候要考慮對方家境、個人潛力、職業等外在因素不同的是,
男人選擇物件更多的是考慮對方的容貌、身材條件等“身內之物”。
男人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夢中情人,
只不過有的是明火執仗地找,
有的是私下裡悄悄地找,
一旦找到或遇到,
有的就奮不顧身,
這也是時下很流行的關於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的經典語錄;而沒有結婚,
則等於賦予他更大的權力,
事實上就是他的權力,
婚姻法不保護戀愛的排他性和唯一性。
回到本文的問題來考察,
也就是說,
他那樣做嚴格意義上說不是背叛,
只能說你們的關係還不夠熱絡和深刻。
還有一點,
我也頗感迷茫,
現在人們一方面很容易把情和性的關係撇得很清,
無論男人或女人,
都可以比較隨便地和異性上床;另一方面,
則又對對方與別的異性上床心存芥蒂。
須知,
你在沒有和他(她)取得婚姻執照的情況下,
那種同居關係其實也是很脆弱的,
一旦某天掰了,
你們又都自覺不自覺成為傷害別人的人。
所以,
從這種角度來說,
其實你們現在同居上床的行為,
和你男友與別的女人上床,
客觀上的結果是一樣的。
明白了這一點,
有兩種意義,
其一,
如果你對感情生活還有那麼一點專一要求的話,
最好不要和他同居;其二,
如果你準備和你同居這個人結婚,
你要他明確告訴你:他究竟愛不愛你,
準備和你結婚否?如果準備走進婚姻,
那你要他必須收斂自己的行為,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否則,
則是另外一回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