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蹟簡介
青 潤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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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漢族, 38歲, 南充市嘉陵區人, 中共黨員, 主任科員。 2013年1月進入溫江區人民檢察院, 先後在研究室、案管辦工作。
該同志自覺服從組織領導, 履行自身職責。 工作中作風踏實、樂於助人, 能夠與周圍同事形成和諧、和睦的工作氛圍。 謹守“八項禁令”及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能夠堅持忠於事實和法律, 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法律的尊嚴。 堅持以檢察事業為重, 始終保持較好的精神狀態,
事蹟通訊
近三年來, 該同志在工作上一貫認真負責, 嚴格要求自己, 默默工作, 淡泊名利, 以維護國家法制利益為最高目標, 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 工作上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收送案、案件流程監管、辯護人及委託代理人接待、案件評查等工作, 認真學習案件管理、統一業務系統運行等知識, 為業務部門順利辦案當好參謀和助手。
始終以積極的工作態度和高度的責任感投入到工作中, 加強業務學習和理論研討;加大法律文書與涉案財物監管力度。
四對照四提升 做忠誠衛士
創新運用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 做好接待滿意度測評, 完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連絡人民監督員工作制度, 切實提升接待服務水準。 管好用好統一業務應用系統。 及時匯總、回饋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有效保障各業務工作的在系統中順利開展。 以系統為平臺, 落實本院建立的檢務督察與案件管理銜接工作機制,
按照成都市檢察院案管辦《檢務公開相關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 強化檢務公開力度, 實現公開信息與全國統一業務軟體對接, 達到受理案件、事項資料和資訊同步更新。 注重案件管理工作成果的轉化, 加大案件管理工作宣傳力度。 及時做好領導交辦工作, 與同事齊心協力, 全面履行案管職責。 按照上級部門及區委政法委要求, 完成涉案財物管理領域的制度改革與創新, 完成制度制定、場所改造、資訊化升級等工作,涉案財物的監督管理等方面實現重點突破。
圖片設計、編輯:仲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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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制度制定、場所改造、資訊化升級等工作,涉案財物的監督管理等方面實現重點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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