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區檢察院以案件品質評查、細化案件流程管理體系為抓手, 積極探索提高案件辦理品質, 將案件評查結果與業務考核相掛鉤, 強化評查警示作用,切實提高了幹警辦案能力和水準, 全面提升了辦案品質, 促使檢察工作健康發展。
提升案件辦理品質打造玉檢檢察品牌
近些年,
玉泉區檢察院業務管理部以打造精品案件為目標,
不斷完善案件品質評查機制,
細化案件流程管理體系,
致力提升案件辦理品質,
切實提升檢察品牌建設。
據瞭解,
該院自2010年開始案件品質評查工作,
堅持實行每年四次常規評查、兩次抽樣評估的長效工作機制,
確保每個案件都至少經過一輪評查,
杜絕各類案件“帶病”輸出。
該院還逐步形成三個“一起查”的工作目標,
基本做到“實體與程式一起查、網上網下一起查、業務部門網上辦案情況與案管部門網上辦案情況一起查”。
評查結束後,
評查小組將評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統計、分析並通報至辦案部門,
結合案件品質考核制度,
將整個案件品質評查工作納入部門和個人年終績效考核,
落實案件承辦人對案件品質負責,
案件評查人對評查結果負責的“雙負責”工作機制,
全面促進提升辦案品質。
此外,
玉泉區檢察院堅持細化案件流程管理體系,
著力加強動態監管。
該院嚴格採取“五步遞進式”管理模式,
將流程監控內容細化至案件名稱、辦案環節、辦案人員和具體問題。
案管辦及業務部門分別設立流程監管員,
實現流程監管“雙把關”,
做到“每日常規查、關鍵節點重點查、兩套系統對比查、不同承辦人經常性錯誤著重查、根據統計回饋、評查通報回頭查”的精細化“五查”。
同時每月將流程監控反映出來的情況匯總成日誌及台帳,
對在執法辦案過程中有情節較重的不規範行為,
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主辦人送達《規範執法辦案通知書》,
並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