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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建議,管理共用單車要讓90後參與

嘉賓:

鄭惠強: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

姚海同: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

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社會治理新路子, 是關係上海發展的大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說, 希望上海在推進社會治理創新上有新作為。 他提出, 要強化依法治理, 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 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

城市如同生命有機體, 城市精細化管理就似“繡花”, 才能使城市充滿活力。 如何加強精細化管理, 使得上海這座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乾淨?

運用新技術消除“孤島”現象

記者:如果說過去的城市管理更多依賴的是“人海戰術”, 在資訊技術迅猛發展的今天, 智慧化城市管理已成為城市現代化的新標誌。 總書記也提到, 要更多運用互聯網、大資料等資訊技術手段, 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管理水準。 那麼, 如何運用新技術手段, 來推進城市治理模式創新?

鄭惠強:新興科技在城市管理中大有可為。 隨著物聯網、雲計算、移動互聯和大資料等新興熱點技術的不斷成熟, 智慧化管理涵蓋的領域正在逐步擴大, 並且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對技術, 政府部門要持擁抱、開放態度, 而不是拒之門外。

首先政府部門要具有互聯網思維。 比如,

運用互聯網思維來瞭解民意、化解矛盾;通過互聯網建立政府與群眾的溝通管道、推進資訊公開共用和事務共治, 等等。

在大資料時代, 政府要積極推動資源分享、資料共用, 消除“孤島”現象, 這裡面包涵三層內容:首先是資訊共用, 政府部門要積極推動內、外部資訊資源、各種資料的共用, 例如道路狀況、導航、治安情況等, 為資訊技術應用于城市治理模式創新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第二, 價值共用, 這是尤為重要的一點, 除了資訊共用機制以外更需要新的公共政策和福利體制, 推動技術先進企業積極主動參與城市治理;第三, 成果共用, 就是推動優秀的科技成果在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共用, 比如順風車、團購等資訊工具。

姚海同:新技術給城市管理帶來新的契機, 可以將大資料與城市網格化管理有機結合。 網格化管理技術依託統一的城市數位化管理平臺對網格即時巡查, 主動發現問題, 實現應急處置, 而大資料技術具有定位、搜索、挖掘和深度分析功能, 能為預警分析提供科學方法, 如果能將大資料和網格化有機結合, 將有助於實現精細化管理。 目前, 上海一些區在網格化管理的技術升級方面已有所探索, 可以進一步加強與大資料的整合、打通, 實現精准管理。

不能簡單“物”化, 要更多考慮“人”的因素

記者:新技術發展後, 城市管理出現了很多新問題, 比如共用單車的管理問題, 類似這樣的新生事物帶來的城市管理新挑戰, 該如何應對?

鄭惠強:政府應該具有包容和擁抱“共用單車”等新生事物的胸懷。 面對新事物, 要貼近青年人的思維, 發掘年輕一代智慧, 以新思路解決新問題。 “新新人類”具有“敢想敢闖敢試”的特點, 新技術往往在這個群體中最先被嘗試和體驗。 相比其他年齡段的市民, 年輕人對諸如網約車、共用單車等新業態新技術更有“話語權”, 由此所帶來的新“城市病”也應更多由他們來參與, 開出藥方。

記者:除了發揮年輕人的作用外, 政府還可以做些什麼?

鄭惠強:面對新事物, 要打破政府大包大攬的治理格局。 與幾十年前相比, 政府在技術的專業能力和資源的調動能力上早已不再是“一家獨大”了。 面對很多新技術新模式, 政府部門往往會“跟不上”,

“看不懂”或“反應不過來”, 所以諸如建章立制等傳統治理動作也會慢半拍。 很多互聯網企業也正是看准這一點, 只顧“燒錢”搶市場, 利用政府監管失靈的“空窗期”大肆擴張, 由此帶來許多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 政府應當及時厘清企業、民眾和政府之間的利益關係, 協調各方尋求共贏方案。 比如政府治理網約車亂象, 一方面通過加大監管力度向亂象施壓, 另一方面多方聽取民意並且約談涉事企業, 採取針對性措施, 既遏制了“補貼加價”引發的問題, 又沒有把企業“一棍子打死”。

記者:共用單車的問題, 不僅僅是違規停放的問題, 也打破了傳統業態的利益格局, 對管理者來說是一道新命題。

姚海同:隨著技術的不斷更新, 大城市的基層治理每天都要會應對新的問題。 我覺得面對這些新技術新事物,不能僅僅從“物”的角度加以度量,更應從“人”的角度來考慮。

習書記把城市精細化管理比作“繡花”,就是強調從細節做起,這需要管理者以人為本,充分考慮“人”的需要,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合理配置,確保各項政策、舉措具有可操作性,這樣才能讓城市的“裡子”和“面子”一樣好看,顏值和內涵齊飛。

比如治理共用單車就不能僅僅考慮單車本身,更要考慮到出行者的利益和需求,在綜合考慮各方需求的基礎上制定公共政策。

除了共用單車,估計未來還會不斷有新事物出現,以考驗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比如未來十年共用無人駕駛汽車有可能出現,到時候城市必然遭遇停車難的困境,這都要未雨綢繆,從“人”的角度提前佈局。

不是沒有法規可循,而是要敢碰硬骨頭

記者:面對紛繁複雜的治理新問題,有人認為是“立法缺失”或者“市民素質低下”。您怎麼看?

鄭惠強:我認為,不能將理由簡單歸為“立法缺失”或者“市民素質低下”。很多現象看似是隨新業態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實是老生常談問題,最典型的就是共用單車亂停放,無非是“新瓶裝舊酒”而已。隨著資訊化技術的發展,諸如利用信用積分和信用平臺等手段,可以解決不少傳統立法手段無法解決的問題。事實上,摩拜單車採用的失信加價方式,對使用者亂停放現象就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政府有關部門可以考慮和企業合作,將其信用積分納入個人信用檔案平臺中,從而加大違規者的失信成本,則可能比立法手段更加高效。所以,要建立由立法保障、信用管理和道德規範共同構成的綜合管理體系。

記者:總書記說,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您如何理解?

姚海同:社會上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城市管理中發生的問題是因為法制不健全;另一種觀點是,已有法律法規,但沒有被好好執行,當被詬病時,就推脫是因為法制不健全。所以,在看待城市管理和法治之間的關係時,立法和執法都很重要。

首先立法是基礎,法制不健全是管理不到位的一個原因,因此首先要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如果有缺失應該補漏洞。比如以前亂停車只罰200元,新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亂停車按違反交通標誌給予記3分處罰。這樣的修改,對亂停車起到了很好的整治作用。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的城市頑症,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制定,但在執法層面出了問題。所以,不是沒有法律法規可循,關鍵還是看執法者是否敢觸碰這些城市管理中的硬骨頭。

激發了大家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

記者:總書記特別提到,城市管理要激發群眾活力。如何充分發揮社會群眾、激發群眾活力,讓大家都能參與社會管理?

姚海同:現在一談到管理,就會想到立法設規、運用高科技手段等,但是有個很容易被忽視的重點是,需要充分發揮群眾的能動性。所以,我完全贊同總書記的話,有效組織發動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參與共治自治,是社會管理的重要一環。

而要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首先要能激發基層幹部的積極性。精細化管理需要有一支得力的基層幹部隊伍。上世紀80年代,靜安區區長陳玉燾經常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走街串巷,及時地幫群眾解決問題,被老百姓親切稱為“馬路區長”,這位馬路區長帶動了一批勤下基層的好幹部,也由此激發了大家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所以,精細化管理要注重作風建設、深入基層,這是上海社會管理的一個好經驗,需要傳承下去。

鄭惠強: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調動群眾參與城市管理積極性,還要發揮好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等的作用。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樞紐”作用。賦予他們對同類社會組織日常服務管理職能,使得既能夠直接服務群眾,又能夠發揮對本領域社會組織在政治上的橋樑紐帶、業務上的龍頭聚合、管理上的集約服務等三大作用。

社會組織是政府部門進行社會服務管理的重要補充,社會組織作用發揮好了,就能有效地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水準。同時,也要不斷拓展社區服務功能。進一步強化居民自治組織的自治功能,落實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要求,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文/王海燕 陳抒怡

我覺得面對這些新技術新事物,不能僅僅從“物”的角度加以度量,更應從“人”的角度來考慮。

習書記把城市精細化管理比作“繡花”,就是強調從細節做起,這需要管理者以人為本,充分考慮“人”的需要,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合理配置,確保各項政策、舉措具有可操作性,這樣才能讓城市的“裡子”和“面子”一樣好看,顏值和內涵齊飛。

比如治理共用單車就不能僅僅考慮單車本身,更要考慮到出行者的利益和需求,在綜合考慮各方需求的基礎上制定公共政策。

除了共用單車,估計未來還會不斷有新事物出現,以考驗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比如未來十年共用無人駕駛汽車有可能出現,到時候城市必然遭遇停車難的困境,這都要未雨綢繆,從“人”的角度提前佈局。

不是沒有法規可循,而是要敢碰硬骨頭

記者:面對紛繁複雜的治理新問題,有人認為是“立法缺失”或者“市民素質低下”。您怎麼看?

鄭惠強:我認為,不能將理由簡單歸為“立法缺失”或者“市民素質低下”。很多現象看似是隨新業態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實是老生常談問題,最典型的就是共用單車亂停放,無非是“新瓶裝舊酒”而已。隨著資訊化技術的發展,諸如利用信用積分和信用平臺等手段,可以解決不少傳統立法手段無法解決的問題。事實上,摩拜單車採用的失信加價方式,對使用者亂停放現象就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政府有關部門可以考慮和企業合作,將其信用積分納入個人信用檔案平臺中,從而加大違規者的失信成本,則可能比立法手段更加高效。所以,要建立由立法保障、信用管理和道德規範共同構成的綜合管理體系。

記者:總書記說,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您如何理解?

姚海同:社會上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城市管理中發生的問題是因為法制不健全;另一種觀點是,已有法律法規,但沒有被好好執行,當被詬病時,就推脫是因為法制不健全。所以,在看待城市管理和法治之間的關係時,立法和執法都很重要。

首先立法是基礎,法制不健全是管理不到位的一個原因,因此首先要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如果有缺失應該補漏洞。比如以前亂停車只罰200元,新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亂停車按違反交通標誌給予記3分處罰。這樣的修改,對亂停車起到了很好的整治作用。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的城市頑症,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制定,但在執法層面出了問題。所以,不是沒有法律法規可循,關鍵還是看執法者是否敢觸碰這些城市管理中的硬骨頭。

激發了大家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

記者:總書記特別提到,城市管理要激發群眾活力。如何充分發揮社會群眾、激發群眾活力,讓大家都能參與社會管理?

姚海同:現在一談到管理,就會想到立法設規、運用高科技手段等,但是有個很容易被忽視的重點是,需要充分發揮群眾的能動性。所以,我完全贊同總書記的話,有效組織發動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參與共治自治,是社會管理的重要一環。

而要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首先要能激發基層幹部的積極性。精細化管理需要有一支得力的基層幹部隊伍。上世紀80年代,靜安區區長陳玉燾經常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走街串巷,及時地幫群眾解決問題,被老百姓親切稱為“馬路區長”,這位馬路區長帶動了一批勤下基層的好幹部,也由此激發了大家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所以,精細化管理要注重作風建設、深入基層,這是上海社會管理的一個好經驗,需要傳承下去。

鄭惠強: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調動群眾參與城市管理積極性,還要發揮好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等的作用。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樞紐”作用。賦予他們對同類社會組織日常服務管理職能,使得既能夠直接服務群眾,又能夠發揮對本領域社會組織在政治上的橋樑紐帶、業務上的龍頭聚合、管理上的集約服務等三大作用。

社會組織是政府部門進行社會服務管理的重要補充,社會組織作用發揮好了,就能有效地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水準。同時,也要不斷拓展社區服務功能。進一步強化居民自治組織的自治功能,落實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要求,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文/王海燕 陳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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