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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案一審宣判了!看看被騙的錢有可能拿回來多少

e租寶案一審在北京宣判, 26人因集資詐騙等獲刑, 判處公司罰金19億, 主犯丁甯被判無期徒刑, 處罰金1億。

2017年9月12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甯、丁甸、張敏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

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

對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罰金人民幣1億元;

對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萬元。

同時, 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 對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罰,

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經審理查明:

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間, 在不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前提下, 通過“e租寶”、“芝麻金融”兩家互聯網金融平臺發佈虛假的融資租賃債權項目及個人債權項目, 包裝成若干理財產品進行銷售, 並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對社會公開宣傳, 向社會公眾非法吸納巨額資金。 其中, 大部分集資款被用於返還集資本息、收購線下銷售公司等平臺運營支出, 或用於違法犯罪活動被揮霍, 造成大部分集資款損失。 此外, 法院還查明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丁甯等人犯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的事實。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二被告單位及被告人丁甯、丁甸、張敏等10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 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被告人王之煥等16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 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二被告單位以及丁甯、丁甸、張敏等26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 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造成全國多地集資參與人巨額財產損失, 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 依法應當予以嚴懲。 法院根據二被告單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租寶”: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

一年半內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

受害投資人遍佈全國31個省市區……2016年1月14日, 備受關注的“e租寶”平臺的21名涉案人員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e租寶”是“鈺誠系”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路平臺。 2014年2月, 鈺誠集團收購了這家公司, 並對其運營的網路平臺進行改造。 2014年7月, 鈺誠集團將改造後的平臺命名為“e租寶”, 打著“網路金融”的旗號上線運營。

至2015年12月5日, “鈺誠系”可支配流動資金持續緊張, 資金鏈隨時面臨斷裂危險;同時, 鈺誠集團已開始轉移資金、銷毀證據, 數名高管有潛逃跡象。 為了避免投資人蒙受更大損失, 2015年12月8日, 公安部指揮各地公安機關統一行動, 對丁寧等“鈺誠系”主要高管實施抓捕。

經查, “鈺誠系”的分支機搆遍佈全國, 涉及投資人眾多,

且公司財務管理混亂, 經營交易資料量龐大, 僅需要清查的存儲公司相關資料的伺服器就有200餘台。

為了毀滅證據, 犯罪嫌疑人將1200餘冊證據材料裝入80餘個編織袋, 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處6米深的地下, 專案組動用兩台挖掘機, 歷時20餘個小時才將其挖出。

據辦案民警介紹, 在正常情況下, 融資租賃公司賺取專案利差, 而平臺賺取仲介費;然而, “e租寶”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空手套白狼”的騙局, 其所謂的融資租賃專案根本名不符實。

“e租寶”上95%的項目都是假的。 丁寧指使專人, 用融資金額的1.5%~2%向企業買來資訊, 他所在的部門就負責把這些企業資訊填入準備好的合同裡, 製成虛假的項目在“e租寶”平臺上線。

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 “鈺誠系”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專案,持續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投資人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據此前有媒體報導,無錫也是e租寶銷售的“重災區”。無錫地區業績顯著,常常為每月的全國銷售第一,有投資人投資了上千萬元。

相信大部分投資者比起看到丁寧的宣判結果,更關注的是自己的錢能不能拿回來!

首先,什麼時候賠呢?

之前有消息顯示,賠償工作將於下半年展開。現在已經是2017年9月,審理結案後估計應該快了。

其次,賠多少?

按照以往涉事平臺的經驗,投資人平均只能拿到40%左右的本金,歷時12個月以上。

隨便舉兩個例子:

1、銅都貸:按12.3%的比例退賠,歷時14個月

銅都貸於2013年5月上線,2013年11月2日僅運行半年,平臺因為資金鏈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調查。2015年1月14日,銅都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開庭審理。

結果:2015年12月22日,安徽銅陵銅官山區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銅陵蘇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玉根、吳曉軍等涉案人員應退賠1682名受害人近1億元的經濟損失。截止目前,可執行退賠總金額約為1200萬元左右。

按照法院規定,所有受害人均按約12.3%的比例退賠。每個受害人的退賠比例乘以自身經濟損失總金額即為每個受害人本次的退賠數額。法院方面在公告中也附上了詳細的“受害人退賠表”。

2、樂網貸:投資人本金還剩70%,歷時22個月

2013年5月至11月,樂網貸發佈虛假借款標,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涉及全國30個省市1000餘人,涉案金額1億餘元,造成損失約3000萬元。2015年9月28日,萊蕪樂網貸案在萊蕪市萊城區法院有了一審判決結果,歷時22個月。

結果:萊蕪萬順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3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康剛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萬元。樂網貸公關韓陽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萬元。萊蕪萬順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被責令退還投資人1988萬元,占比約70%。

看到這大家也明白了,這追回的錢會按比例退還的。

雖不知最終能追回多少,但e租寶和上面兩個例子有點不一樣。

據稱,e租寶有10萬員工,工資出奇地高,整個集團拿著百萬級年薪的高管多達80人左右,僅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給員工的工資就有8億元。

而且員工從上到下各種驕奢淫逸,為了給公眾留下“財大氣粗”的印象,丁寧要求辦公室幾十個秘書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飾,把全國LV店愛馬仕店都買空了。

不說別人,丁甯僅對張敏一人,就送了她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後“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

除了人工費用,e租寶光還花巨額費用來打廣告,各大衛視、報紙、戶外展板、網路新聞媒體,鋪天蓋地,再加上e租寶號動車……

像這種瘋狂揮霍的公司,投資人還能拿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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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誠系”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專案,持續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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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麼時候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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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賠多少?

按照以往涉事平臺的經驗,投資人平均只能拿到40%左右的本金,歷時12個月以上。

隨便舉兩個例子:

1、銅都貸:按12.3%的比例退賠,歷時14個月

銅都貸於2013年5月上線,2013年11月2日僅運行半年,平臺因為資金鏈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調查。2015年1月14日,銅都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開庭審理。

結果:2015年12月22日,安徽銅陵銅官山區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銅陵蘇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玉根、吳曉軍等涉案人員應退賠1682名受害人近1億元的經濟損失。截止目前,可執行退賠總金額約為1200萬元左右。

按照法院規定,所有受害人均按約12.3%的比例退賠。每個受害人的退賠比例乘以自身經濟損失總金額即為每個受害人本次的退賠數額。法院方面在公告中也附上了詳細的“受害人退賠表”。

2、樂網貸:投資人本金還剩70%,歷時22個月

2013年5月至11月,樂網貸發佈虛假借款標,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涉及全國30個省市1000餘人,涉案金額1億餘元,造成損失約3000萬元。2015年9月28日,萊蕪樂網貸案在萊蕪市萊城區法院有了一審判決結果,歷時22個月。

結果:萊蕪萬順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3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康剛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萬元。樂網貸公關韓陽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萬元。萊蕪萬順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被責令退還投資人1988萬元,占比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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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知最終能追回多少,但e租寶和上面兩個例子有點不一樣。

據稱,e租寶有10萬員工,工資出奇地高,整個集團拿著百萬級年薪的高管多達80人左右,僅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給員工的工資就有8億元。

而且員工從上到下各種驕奢淫逸,為了給公眾留下“財大氣粗”的印象,丁寧要求辦公室幾十個秘書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飾,把全國LV店愛馬仕店都買空了。

不說別人,丁甯僅對張敏一人,就送了她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後“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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