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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播發“史可法·家規”專題片

昨天, 由揚州市紀委製作的《史可法:浩然留正氣 千古配文山》家規教育專題片, 在中央紀委網站播發, 為揚州乃至全國廣大黨員幹部開展“學家訓、立家規、正家風”教育活動提供了一份生動的歷史教材。

史公遺愛滿揚州

史可法(1602-1645年), 字憲之, 號道鄰, 祖籍河南祥符(今河南開封), 生於北京。 明崇禎元年(1628年)中進士, 首授西安府推官, 崇禎十六年(1643年)累遷至南京兵部尚書。 崇禎十七年(1644年), 任南明政權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後自請到抗清前線揚州督師。 清攝政王多爾袞致書勸降, 史可法嚴詞拒絕, 誓言堅守。 明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

終因寡不敵眾, 被俘殉難。 其義子史德威遍尋史可法遺骸不得, 遂依史可法遺願, 葬其衣冠于梅花嶺下, 是為史可法的衣冠塚。 清乾隆帝追諡史可法為忠正公, 並下令在史公衣冠塚旁建祠紀念。

揚州老城區有一座“史可法紀念館”, 史公祠和史公的衣冠塚就在紀念館內;揚州西門遺址展廳裡, 展示著史可法率領將士守西門、奮勇殺敵的壯烈事蹟;毗鄰史公祠的“揚州廉政文化展示館”常年展示史可法等揚州先賢的清廉事蹟。

“三百年來土一丘, 史公遺愛滿揚州。 二分明月千行淚, 並作梅花嶺上秋。 ”這是郁達夫先生訪問史公祠寫下的詩句。 專題片以深沉的情懷訴說著這位彪炳史冊的英雄人物故事。 史可法身處晚明亂世為政卻很有惠聲,

以“廉政愛民”為朝野稱道。 揚州保衛戰時, 面對清軍的威逼利誘, 他大義凜然, 寧死不屈, 體現出了威武不屈、捨生取義的愛國主義精神, 在中華正氣篇上譜寫了熠熠生輝的一頁。

史氏“家訓”可效法

史可法的家規家訓並無成文輯本, 但在史料記載和史可法所作詩詞、對聯及給家人的書信中多有表述。 為此, 市紀委組織有關專家學者進行專題研究、歸納整理出史可法“孝悌、勵志、勤廉、報國”四個方面的歷史經驗以勵後人。

《明史·史可法傳》開篇就記載:“(史可法母親)尹氏有身(懷孕), 夢文天祥入其舍, 生可法。 ”揚州大學教授劉立人認為, 這一出自正史, 看似有些神奇的記述, 實則蘊含著史可法父母對兒子的殷切期望,

是一則獨特的史氏“家訓”。 按傳統, 中國人的名、字、號, 除“號”可自取外, “名”、“字”均由家中父母、長輩取定。 家長給史可法命名為“可法”, 取字為“憲之”, “可法”之“法”、“憲之”之“憲”, 均為“效法”的意思。 效法誰呢?“家訓”明示:效法抗元將領文天祥!這就為史可法樹立了矢志報國的忠貞榜樣, 規範了史可法立身行事的人生軌跡, 最終鑄就了史可法的氣節風骨和對愛國家風傳承。

劉立人教授指出, 正因為此, 清人蔣士銓的《題史閣部遺像》詩中, 才有“袍笏作身(指衣冠葬)將作兒(指以副將史德威為嗣), 文璧子孫非我支”的巧喻;清人劉藻的《題史閣部遺像》詩中, 才有“浩然留正氣, 千古配文山”的評價。 “千古配文山”, 信哉斯言, 足見史公一生對“神奇”家訓的謹守與凜遵。

浩然正氣勵後人

“後人崇敬史可法、紀念史可法, 除了他忠貞愛國, 大義凜然, 在國家危亡之時不畏犧牲、從容就義外, 還在於他為官期間始終保持著清正廉潔、一心為國為民的感人形象。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教授、史可法第十世孫史錫騰研究發現, 史可法祖父史應元曾任黃平州知州(今貴州凱裡附近), 任上為老百姓減輕徭役, 精簡打官司的程式, 對罪犯以教育為主, 很少動用刑法。 他除了月俸外, 口袋裡沒有一文來歷不明的錢。 他後來死于任上, 還是老百姓爭著捐錢為他入殮, 才使他得以安葬。

正因為有祖父這樣的榜樣, 史可法日後也認真效法。 他不久就到西安赴任, 並在任上做出了突出成績。

明清易代之際,

史可法受命困守孤城揚州, 守城的明軍僅有萬餘, 而攻城的清兵卻有十萬。 抱定“城存與存, 城亡與亡”的決心, 史可法給家人寫下最後一封家書。

史錫騰認為, 除忠貞報國外, 史可法也十分清廉儉樸。 他任安慶巡撫時, 已經是從三品官員, 但家中用度依然十分拮据。 對於家用, 他往往僅能寄少量的銀子回去, 最多的一次, 也不過“銀五十金(兩), 又銀盃一隻”。 因此, 在家中需要用錢時, 他曾寫信對家中的妻子交待:“可將首飾變賣用度”;同時, 他又告訴父母:“不妨暫借于諸友, 容男陸續補還。 ”史家遷回京城以後, 想在驢市胡同買一座住宅, 史可法得知後急令其弟:“買房一事, 當即停止。 此時貧甚, 那得數百金也。 ”

記者 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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