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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清查即將啟動,這些宅基地今後無法繼承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越來越緊俏, 農民想申請新的宅基地變得更為困難。 以往的時候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說五花八門, 一戶多宅的情況最普遍, 許多農戶都有號幾處的房子。 部分人還認為蓋的房子都是自己的, 父母的宅基地理所應當的是留給子女的財產。

一, 倒塌和拆遷的房屋

其實根據規定孩子是沒有宅基地的繼承權, 也不能繼承宅基地, 只能繼承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等設施, 若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或者被拆除後, 那麼子女將不在具備繼承宅基地的資格。 如果子女確實無居住的場所需要申請宅基地,

可以向村集體申請, 經過批准後在重新分配宅基地。

二, 宅基地使用權歸集體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屬於村集體的, 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 而我們享受到的只是宅基地面上蓋的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子女們只有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的申請,

獲得相關證明後, 才可以申請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而且宅基地並不屬於私產, 私自買賣是無效的, 不被認可。

三, 非農村戶籍無法申請

土地變更現在農村的城鎮化加速, 許多人都搬出了農村到城市居住, 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改成了城鎮戶口。

要是農民的子女已經不在農村, 那麼這些子女就無法再慎重土地的變更, 他們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建築, 而且對於遺留下來的建築不能隨意的翻修, 加蓋, 到宅基地上的建築消亡, 那麼宅基地也會從新被收回。

儘管取消農業戶口是大趨勢,

但戶籍改革沒有完成之前, 按目前來說, 戶籍已經遷出農村的子女, 無法享受到繼承農村宅基地的福利。

四, 違規宅基地不能被繼承

隨著對農村宅基地管理規範的出臺, 農村的宅基地有了更明確的規範。 那些違規佔用的土地和在農用耕地上的宅基地都不允許被繼承, 將會被依法回收。

如今農村在發展的高速路口, 各種資源也向農村傾斜, 對於農村的新政策咱農民一定要及時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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