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的宅基地越來越緊俏, 農民想申請新的宅基地變得更為困難。 以往的時候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說五花八門, 一戶多宅的情況最普遍, 許多農戶都有號幾處的房子。 部分人還認為蓋的房子都是自己的, 父母的宅基地理所應當的是留給子女的財產。
一, 倒塌和拆遷的房屋
其實根據規定孩子是沒有宅基地的繼承權, 也不能繼承宅基地, 只能繼承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等設施, 若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或者被拆除後, 那麼子女將不在具備繼承宅基地的資格。 如果子女確實無居住的場所需要申請宅基地,
二, 宅基地使用權歸集體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屬於村集體的, 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 而我們享受到的只是宅基地面上蓋的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子女們只有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的申請,
三, 非農村戶籍無法申請
土地變更現在農村的城鎮化加速, 許多人都搬出了農村到城市居住, 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改成了城鎮戶口。
儘管取消農業戶口是大趨勢,
四, 違規宅基地不能被繼承
隨著對農村宅基地管理規範的出臺, 農村的宅基地有了更明確的規範。 那些違規佔用的土地和在農用耕地上的宅基地都不允許被繼承, 將會被依法回收。
如今農村在發展的高速路口, 各種資源也向農村傾斜, 對於農村的新政策咱農民一定要及時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