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1月10日, 溫家寶總理簽署第多少號國務院令公佈了, 並將於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2005年1月10日, 溫家寶總理簽署第431號國務院令公佈了《信訪條例》, 並將於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
2、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條?
答: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共有7章51條。
3、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
答:本條例所稱信訪,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 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 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 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4、信訪人是指?
答:是指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
5、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哪些信訪工作?
答: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 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 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管道, 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 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6、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
答: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怎樣的工作格局來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答: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 依法履行職責, 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 統籌兼顧、標本兼治, 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 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 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8、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做的信訪工作有那些?
答: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彙報,
9、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什麼原則, 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具體負責信訪工作?
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 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具體負責信訪工作。
10、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哪級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 其履行職責有哪些?
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 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 開展調查研究, 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轉載於:《 阿拉善開發區信訪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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