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柳北區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對犯罪嫌疑人何某、劉某、劉某、張某、韋某、黃某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 犯罪嫌疑人何某、劉某、劉某、張某、韋某、黃某通過參與“善心匯”平臺, 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名義, 以高額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為誘餌, 積極對外發展下線會員, 並根據所發展會員的佈施金額、次數獲取相應收益。
目前,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什麼是“善心匯”?
“善心匯”全稱為“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為張某, 該公司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名目, 依託善心匯平臺, 要求參與人支付費用獲得會員資格,
“善心匯”就是一種傳銷, 與其他傳銷的區別, 是其打著“慈善、良心”為幌子的獨特性, 但本質與其他傳銷沒有什麼不同。 都是“上線”獲利多、風險小, “下線”獲利少、風險大, 一旦系統崩盤, 則意味著最廣大“下線會員”的投入打水漂, 給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 同時對經濟秩序造成巨大破壞。
檢察官普法
供稿:柳北區檢察院偵監科
• end •
編輯 | 覃常幸子
檢察資訊 | 檢察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