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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禁止教師做微商你怎麼看?

近日, 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

解釋提到, 中央紀委對於公職人員能否利用互聯網開淘寶店、微店等賣東西的問題, 給予了否定回答。 “淘寶店主和微商雖然做生意的載體發生了變化, 但是實質上還是做買賣賺錢, 屬於經營活動。 既然是做生意, 就應該算作是商人。 既然是商人, 公職人員就該敬而遠之, 自動隔離。 一旦生意和權力沾邊, 就容易導致腐敗滋生, 權力尋租也在所難免。 退一萬步講, 就算幹部‘做微商開網店’完全斬斷了和自己手中權力的關係,

但是這也勢必會導致公職人員工作的分心。 ”

解釋明確, 事業編制也是國家公職人員, 如果國家公職人員有類似違規行為, 將按照《公務員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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