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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老公每月給2000生活費,給婆婆買完衣服,我倆吵了一架

我和前夫離婚後, 找了現在的老公, 他也是二婚, 自己帶著一個男孩。

我倆都是開店的, 他就在我旁邊, 看他一個人帶孩子挺不容易, 每天自己接送孩子, 出去送貨, 上貨, 打理生意, 忙不過來的時候我會幫他照看一下, 一來二去我倆混熟了, 感覺他人踏實, 又很勤快做生意本本分分, 讓我很動心。

在他主動表白後, 我倆就在一起了。 知道他家是農村的, 家境不好, 結婚前去我家, 我都是買好東西讓他帶過去。 他這個人太節儉了, 買點啥都要算計半天, 和我挺互補。

我家條件還可以, 爸媽就我一個女兒, 從小就寵著我, 花錢上面從來都是大手大腳, 壓根兒不知道節儉是什麼概念。 我和前夫就因為都不懂得攢錢, 總是因為錢的事情吵架, 吵煩了才分開的。

這次我就想找個會過日子的, 好好改改自己亂花錢的毛病。

再婚時我也沒提啥條件, 有過一次婚姻的人了,

對結婚的一些形式看的不再那麼重要, 把結婚證領了, 我倆就搬到了一起。

結婚後我主動提出給他換了大點的店面, 重新裝修, 佈置, 加上房租一共花了將近20萬, 都是我自己出的。 老公很感激, 還說掙了錢一定還我。

我也有自己的店要管, 我倆的收入是分開的,

他管他的, 我管自己的。 每個月的生活費老公給我2000元, 我說2000太少了, 城市不比農村, 這點錢怎麼夠?

可老公說我就是大手大腳慣了, 才覺得2000太少, 如果他來花, 還得有富裕呢。 再說生意剛起步, 掙錢也不多, 一定得省著點才行, 以後還得養孩子呢!

我也知道自己愛花錢這毛病,

想改又管不住自己, 現在有他管著我, 興許還能改好, 也就由著他了。

可我媽知道這件事兒後, 好好的訓了我一頓, 說我不留心眼, 他還有一個兒子呢, 回頭別再白白給人家當保姆。 還跑去和老公要家裡所有的銀行卡, 密碼。

我好說歹說才勸回了我媽, 老公一再向我保證, 絕對不會欺騙我, 不讓我管錢, 就是想扳扳我啥都亂買的毛病。

其實我也沒亂買, 就是給兩方的老人買一些營養品, 還有挺平常的護膚品, 老公說他爸媽身體好的很, 還用不著保養呢, 不用買。

護膚就更不用了, 農村人天天種地幹活, 抹啥都是白搭。

聽他這麼說, 我也只給我媽媽買, 給婆婆就買些實用的東西, 還是花自己掙的錢, 不敢讓他知道。

婆婆一家都很喜歡我, 逢人就誇, 說他這次的媳婦找對了, 顧家又孝順, 說他兒子有福氣。

新店開了有3年時間, 在老公的打理下生意越來越紅火了, 我也樂得清閒, 沒事兒就看看自己的小店, 照顧他兒子。

年前婆婆說要過來住, 想著天兒挺冷的, 我在商場花了2000塊買了件羽絨服,送給婆婆的時候,老人家高興壞了。

吃飯的時候小姑子問我:嫂子,這羽絨服不便宜吧,這個牌子我看商場都上千塊呢?當著老公面,我沒接話。可老公非追問我花了多少錢。

見我不說話,自己看了標籤,一看價錢,馬上就跟我急眼了,說我敗家,一件衣服居然花了一個月的生活費,這個家早晚讓你敗光了......

“好點的羽絨服都要這個價錢,又不是天天穿,挺合算的,我花我自己的錢,又沒花你給我的生活費,怎麼就敗家了?要在平時我也不說什麼了,當著她媽的面我有些沒面子,和他吵了起來。

婆婆見我倆這樣子,直說這衣服她不要了,退了去就好,勸我倆別為這事吵......

她越這麼說我越委屈,扔下碗,我賭氣回了娘家。

婆婆給我打電話,說都是她的錯,她知道我是個好媳婦,勸我回去.......

過沒兩天,老公到娘家來找我,他說:其實我就是窮日子過怕了,想多攢兩個錢,你說你買那麼多衣服,化妝品,都不是生活必需品,花那冤枉錢幹嘛?你還說你花的自己錢,咱倆是兩口子,你的還不就是我的?

我媽聽了這話,挺不滿意的,馬上就說:她的是你的,那你的呢?你掙的錢我閨女連銀行卡密碼都不知道,你怎麼說?

老公拿出了一張銀行卡,遞給我:這裡面是新店掙的錢,一共18萬,現在都給你,跟我回去吧。我是想早些把開店的20萬攢夠還給你......

以後我儘量不管你花錢,但你也得收斂點,咱們該買的買,不該買的不要買,行嗎?

我挺糾結的,老公確實是個過日子人,我們雖說是二婚,但能彼此信任,走到今天很不容易。就是在消費觀念上,我倆有很大分歧。

我覺得自己已經改了很多了,在他眼裡遠遠不夠,難道我真該放棄自己光鮮亮麗的生活,隨著他一起節儉?

到底什麼是該買的,什麼是不該買的?我也迷糊了!

我在商場花了2000塊買了件羽絨服,送給婆婆的時候,老人家高興壞了。

吃飯的時候小姑子問我:嫂子,這羽絨服不便宜吧,這個牌子我看商場都上千塊呢?當著老公面,我沒接話。可老公非追問我花了多少錢。

見我不說話,自己看了標籤,一看價錢,馬上就跟我急眼了,說我敗家,一件衣服居然花了一個月的生活費,這個家早晚讓你敗光了......

“好點的羽絨服都要這個價錢,又不是天天穿,挺合算的,我花我自己的錢,又沒花你給我的生活費,怎麼就敗家了?要在平時我也不說什麼了,當著她媽的面我有些沒面子,和他吵了起來。

婆婆見我倆這樣子,直說這衣服她不要了,退了去就好,勸我倆別為這事吵......

她越這麼說我越委屈,扔下碗,我賭氣回了娘家。

婆婆給我打電話,說都是她的錯,她知道我是個好媳婦,勸我回去.......

過沒兩天,老公到娘家來找我,他說:其實我就是窮日子過怕了,想多攢兩個錢,你說你買那麼多衣服,化妝品,都不是生活必需品,花那冤枉錢幹嘛?你還說你花的自己錢,咱倆是兩口子,你的還不就是我的?

我媽聽了這話,挺不滿意的,馬上就說:她的是你的,那你的呢?你掙的錢我閨女連銀行卡密碼都不知道,你怎麼說?

老公拿出了一張銀行卡,遞給我:這裡面是新店掙的錢,一共18萬,現在都給你,跟我回去吧。我是想早些把開店的20萬攢夠還給你......

以後我儘量不管你花錢,但你也得收斂點,咱們該買的買,不該買的不要買,行嗎?

我挺糾結的,老公確實是個過日子人,我們雖說是二婚,但能彼此信任,走到今天很不容易。就是在消費觀念上,我倆有很大分歧。

我覺得自己已經改了很多了,在他眼裡遠遠不夠,難道我真該放棄自己光鮮亮麗的生活,隨著他一起節儉?

到底什麼是該買的,什麼是不該買的?我也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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